据发改委网站1日消息,发改委日前下发《关于发挥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推进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励有条件、有需求的地区探索新设政府出资市场化债转股专项基金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新设政府出资市场化债转股专项基金可以吸引符合条件的银行和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以及其他各类社会资本参与。
通知指出,支持现有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或新设政府出资市场化债转股专项基金按以下方式参与市场化债转股项目:一是以权益投资方式参与《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所列各类实施机构发起的市场化债转股项目,二是以出资参股符合条件的实施机构发起设立的债转股投资基金的方式参与市场化债转股项目,三是以经基金章程、合伙协议或基金协议明确或约定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其他投资形式参与市场化债转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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