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言人高峰在3日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上海、南京、郑州、广州、成都、厦门、青岛、黄石和义乌9个城市,开展的为期一年的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工作已经顺利完成,形成37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7月25日,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复制推广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经验的通知》,将这37项经验在全国推广。
高峰称,这些经验涵盖了创新发展机制、营商环境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等内贸流通改革发展的主要方面,所针对的问题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同时,这些经验是试点城市从各自发展状况和特点出发,通过自主改革创新形成的符合本地实际的做法和模式。其他城市可根据具体情况有选择地进行复制和借鉴,并在此基础上不断进行体制和制度创新,推进全面深化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此次印发的《通知》明确了试点经验的内容,提出了复制推广工作要求。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推动各地做好复制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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