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365讯 中国人民银行和工信部等多部委上周下发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称,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或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拒不停止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以及已完成的代币发行融资项目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孙国峰称,叫停ICO(Initial Coin Offering)并不妨碍相关的金融科技公司、技术公司去继续研究区块链技术,而金融科技本身的金融属性决定了其有很强的风险特征,必须要加强监管,中国要建立可持续的监管科技发展机制,推动监管成本适度内部化。
金融时报周二专访孙国峰指出,中国金融科技监管要注重微观功能监管和宏观审慎管理相结合。微观功能监管采取穿透式的监管,根据金融科技的金融特征,按相关业务的类别由相关监管当局进行监管,实现监管的全面覆盖,避免监管空白。
宏观审慎管理是把金融科技纳入到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中去,完善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制度。而且重要的是应当把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科技公司纳入宏观审慎管理框架。
孙国峰指出,金融科技有很强的风险特征,一是来自金融科技自身的风险包括技术风险更加突出,金融科技存在造成金融体系金融风险加大的因素,而金融科技使得金融风险更加具有隐蔽性、传播速度更快、影响范围更广,增加金融系统性风险;金融科技使金融业“脱媒风险”加大,再加上监管套利风险,并涉及金融消费者保护的问题。
至于叫停ICO,他指出,ICO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当前,叫停ICO是十分必要和及时的。但是这并不妨碍相关的金融科技公司、技术公司、行业机构去继续研究区块链技术,区块链本身是好技术,但并不是只有通过ICO才能进行区块链技术研究,还可以通过各种技术进行研究。
“因此,要把ICO和区块链技术区分开来,区块链技术可以运用很多领域、场景,包括一些社会管理领域场景,不应当将区块链和ICO划等号,需要进一步拓宽研究和发展区块链技术的视野。”孙国峰指出。
至于监管沙盒,他称,作为一个国际经验,也不排除考虑在个别领域进行试点,但总体不适合在中国大范围普遍开展。中国金融科技现在的主要问题还是监管不足。
他强调,目前监管科技的发展路径,一是由金融监管当局独立研究与开发金融科技系统。二是金融监管当局将监管系统的研究开发外包。三是由金融科技公司进行研发,由监管当局与第三方进行评估,可以使用之后再进行推广,形成适应整个行业的监管科技系统。
而无论哪种发展路径,都需要成本投入,如果完全由监管方去承担这个成本,实际最后还是纳税人支付,这也不公平。因此,金融科技整个行业有必要承担一部分监管当局发展监管科技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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