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既要重视对可疑交易报告质量的管控,又要重视报告后对相关风险的持续监测和管控。
5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公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开户管理及可疑交易报告后续控制措施的通知》(银发〔2017〕117号,下称《通知》),对开户管理及可疑交易报告后续控制要求进一步明确。
恒丰银行研究院执行院长董希淼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账户是金融交易的基础,账户实名制是一项基础的金融制度安排,影响到金融安全与社会稳定,要做到账户实名开户是第一道关,所以要严格把关,“这是最重要的环节”。
不过部分案件和监管实践显示,一些银行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在开户环节,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落实不严,存在一定的业务管理和风险防控漏洞,给不法分子非法开立账户提供了可乘之机。
拓展“有权拒绝开户”
在多地公安部门通报的经济犯罪中,大多涉及非法开立、买卖银行卡等行为。如海南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获破的一起涉资3亿的地下钱庄案中,犯罪嫌疑人通过亲戚朋友到银行办理多个账户,警方分别从两名嫌疑人身上缴获银行卡20和60多张。
出于进一步提高对违法犯罪活动的防范成效,维护社会经济金融秩序,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央行的《通知》要求,加强开户管理,有效防范非法开立、买卖银行账户及支付账户行为。
“《通知》在开户管理方面的关键变化主要有两个方面。”央行有关负责人称,一是拓展了“有权拒绝开户”的适用范围。
即对于不配合客户身份识别、有组织同时或分批开户、开户理由不合理、开立业务与客户身份不相符、有明显理由怀疑客户开立账户存在开卡倒卖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情形,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有权拒绝开户。
二是《通知》首次提出,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对于异常开户行为,应当审查、判断客户及其申请业务的风险状况。根据审查、判断结果决定是否采取延长开户审查期限、加大客户尽职调查力度等措施。对于有充分理由怀疑客户与违法犯罪活动相关的,“应当拒绝开户”。
“加强开户管理对于一般人开户不会有什么影响,主要是增加了金融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对金融机构而言开户真实性的审查、后续管控措施责任更重,另外对一些交易非常频繁的可疑账户可能有影响。”董希淼认为。
可疑交易管控增强
加强开户管理之外,《通知》还要求加强可疑交易报告后续控制措施。
“在具体业务实践中,可能会出现义务机构虽然报送了可疑交易报告,但仍继续为可疑客户或账户提供金融服务,致使相关金融服务被犯罪分子利用。”央行有关负责人称。
为此《通知》明确,既要重视对可疑交易报告质量的管控,又要重视报告后对相关风险的持续监测和管控。
不过,在加强可疑交易报告后续控制措施时,应当遵循“风险为本”和“审慎均衡”原则,平衡好控制洗钱风险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之间的关系。
“对可疑交易报告采取后续控制措施是国际通行做法,主要目的是防止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被洗钱、恐怖融资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利用。根据《通知》对可疑交易报告采取后续控制措施,对于正常客户及其正常业务,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央行有关负责人称。
此外,《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可疑交易报告后续控制的内控制度及操作流程,明确不同情形可疑交易报告应当采取的后续控制措施。并将其有机纳入可疑交易报告制度体系,构建一套“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的可疑交易报告内控制度及操作流程,提高可疑交易报告工作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