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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规避减持新规新方法

2017-06-08 10:18  来源:证券日报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证券日报

    距离证监会5月27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已过去一周半时间,在此期间,虽然空前严厉的减持政策在限制减持渠道方面予以进一步收紧,但市场中仍出现了一些力求夹缝生存的“新玩法”,其中就有通过私募成立信托计划或大股东自己成立马甲信托进行接盘。

  基岩资本副总裁黄明麒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私募或大股东自己成立信托计划,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接盘,对大股东来说可以实现合规减持。在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中,监管层也早已对大股东协议转让的接盘方门槛做了明确规定,即协议转让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与此同时,此次减持新规对于大股东的认定标准扩大至持股5%以上的股东。因此,通过协议转方式实现的减持,对于接盘方来说,其必须遵守减持新规的规定。但对市场来说,并未造成实质影响,只是减持限制从大股东转移至协议转让接盘方。

  黄明麒认为,这种方式的减持可让大股东实现迅速减持的目标,并且不影响股份的减持时间,对二级市场不造成影响,但整体来看,大股东要找到可以接盘5%以上的接盘方并不容易,另外,跟过去大宗交易仅需折价92折至98折相比,这种模式下,接盘方需承担更大的风险,其折价率要高很多才能找到交易对手。或者大股东要对接盘方提供相关兜底条款才能找到接盘方,但这又会变成一种债务融资,可股权风险却没有发生转移。

  记者注意到,自新规发布以来,已有部分上市公司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股东,欲摆脱大股东这一“敏感”身份。

  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披露减持计划后,多数情况下会引起股价下跌。此次减持新规明确,“针对集合竞价减持的情况,减持股东应提前15个交易日向交易所公告减持计划。”也就是说,今后持股5%以上的上市公司股东欲减持,不仅需要提前15天披露,还将面临股价下跌压力,这也是部分上市公司股东紧急脱身的原因所在,如近期已摆脱“大股东”身份的恒鑫集团、中泰资管等。

  事实上,除上述两种规避减持的“新玩法”外,一些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也已成为大股东减持的接盘方。

  “但无论何种减持创新方式,主要涉及时间与成本问题,如果成本高到超过大股东的预期,大股东会选择按新规执行减持计划。”在黄明麒看来,目前市场出现的减持创新方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如中泰资管减持东方园林等,但随着新规的执行,预计市场后续会找到低成本的可持续减持模式。


标签减持 规避 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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