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月3日起,股市实行“T+1”交易制度为T+0、T+1交易制度 所谓的T+0和T+1的T,是指股票成交的当天日期。凡在股票成交当天办理好股票和价款清算交割手续的交易制度,就称为T+0交易制度;凡在成交后的第二天才办理好清算交割事宜的,就称为T+1交易制度。
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实行的是T+1交易,即股票买入后的第二天才能卖出,而股票卖出后才能提出价款或用这笔钱款重新进行买卖。同样,卖出股票也是如此。
目前资金的使用上,是T+0,当天卖出的股票,成交后资金返回到股民帐上,股民可用来进行委托买股票,但不能提现。
怎样在现有股市T+1的规则下做T+0?
1、当投资者持有一定数量被套股票后,某天该股严重超跌或低开,可以乘这个机会,买入同等数量同一股票,待其涨升到一定高度之后,将原来被套的同一品种的股票全部卖出,从而在一个交易日内实现低买高卖,来获取差价利润。
2、当投资者持有一定数量被套股票后,即使没有严重超跌或低开,可以当该股在盘中表现出现明显上升趋势时,可以乘这个机会,买入同等数量同一股票,待其涨升到一定高度之后,将原来被套的同一品种的股票全部卖出,从而在一个交易日内实现平买高卖,来获取差价利润。
3、当投资者持有的股票没有被套牢,而是已经盈利的获利盘时,如果投资者认为该股仍有空间,可以使用“T+0”操作。这样可以在大幅涨升的当天通过购买双倍筹码来获取双倍的收益,争取利润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