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新华社报道,“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方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这一表述迅速引起市场热议。目前,已有国务院层面的《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正式公示,其意见反馈期已在6月19日截止,但目前尚未有租赁市场相关法律进入人大立法计划。而是否能有法律层面的“上层建筑”,对于租赁市场改革,显然有着重要意义。
立法脚步加快
进入2017年,租赁市场立法的脚步明显加快。
今年2月,在国新办举行的房地产和棚户区改造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住建部副部长陆克华表示,相关部门正在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立法,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同月,国务院印发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其中提到,年内将制定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同时推进统住房租赁市场改革涉及的立法项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中,尚没有相关法律的制定计划。
今年5月19日,住建部公示了《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条例》),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第二章共13条内容,均为住房租赁的相关条例,涉及租金、合同制定、押金收取、居住空间标准等多个方面。
《条例》的公示,以及近期开始推动的广州、深圳等12城市的租赁市场试点工作,被认为是租赁市场立法脚步加快的标志。
易居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认为,重点保护租客权益成为了此次《条例》及后续政策的核心理念之一。
近期成为关注焦点的租售同权在《条例》中亦有所体现,经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可以作为承租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凭证。承租人可持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依法申领居住证,并享受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
杨红旭指出,目前讨论的租售同权主要集中在教育领域。从各地经验来看,部分城市持有当地居住证,已经可以享受本地入学待遇,但没有明确界定租房是否可以享受优质学区房。结合广州近期推出16条租房新政,规定符合条件的租房者也可以享受优质学区房,外地租户的“市民化待遇”,正在不断实现。
租售同权概念股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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