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42家第二批全流通试点公司名单的出台,全流通改革全面加速。当前已经推出的46家全流通试点公司已经初具规模,由于全流通试点已经确立了支付对价的核心思想,以送股为例,试点公司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含权而是实实在在地含利(送股后股价并不除权)。并且规模效应使得持有这类试点公司股票的开放式基金获得了难得的套利机会。
与封闭式基金不同,开放式基金净值的变动直接导致投资者收益的变化。因此,我们可以设想如果开放式基金持有的资产获得支付对价的话,那么这部分支付的对价将构成产生套利的源头。而且事实上,由于第二批试点公司在出台具体方案之前均被停牌,市场上已经无法购买到廉价的含利筹码。但是持有这类资产的基金仍然在进行着交易、申购和赎回,从而在操作上为套利提供了可能。
开放式基金净值的计算是按照股票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而对于试点公司,停牌之前的价格显然是相对廉价的。这也意味着持有这类资产的开放式基金净值被低估。以嘉实服务增值为例,2005年一季度季报持有长江电力4780万股(假设至今这一仓位没有发生变化),按照6月17日的收盘价8.17元计算其持有长江电力市值为3.9亿元人民币。假设长江电力的全流通试点方案为10送2,则嘉实服务增值持有的长江电力的潜在市值为3.9×1.2=4.68亿元。按照嘉实服务增值80亿份额的规模折算,如果我们立即申购嘉实服务增值,持有长江电力带来的套利空间为每单位(4.68-3.9)/80=0.01元。更何况嘉实服务增值除了重仓持有长江电力之外,还重仓持有上港集箱、申能股份等。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前二批公布的全流通试点公司中,长江电力、宝钢股份、上港集箱等9家公司均属于上证50公司,家数占比接近20%。这在某种程度上暗示着以上证50为代表的绩优公司将率先实施全流通改革。从而为ETF以及指数型基金带来更值得期望的套利机会。并且,由于ETF特殊的交易方式,理论上存在通过在二级市场上购买ETF份额后赎回一揽子股票后高价卖出试点公司股票套利的可能。我国A股市场,通常高市值的股票非流通股比重较大(上表中除了农产品和韶钢松山外,其余公司的非流通股比重均较大)。而非流通股比重大的公司有望获得更高的支付对价预期。显然,持有第二批42家全流通试点公司市值越高,并且投资占比在开放式基金份额越大的开放式基金套利的机会越大。
笔者重点跟踪了42家第二批试点公司中流通市值最高的前10家公司开放式基金持有情况。期望从中挖掘第二批全流通试点中套利机会较大的开放式基金。通过对流通市值最大的前10家试点公司股东持仓分析,笔者认为下述开放式基金有着较好的套利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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