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或进行信息披露时,交易所为维护“三公”原则,对上市公司挂牌股票予以停牌处理,并在规定停牌时间后予以复牌。
此时,如果股民不知道股票处于停牌状态买入或卖出委托,券商的电脑系统仍接受委托并冻结股民的资金或股票,而这样的委托被交易系统确认为无效委托排斥在外,股票或资金的及时解冻需券商在发现后给予解冻,否则,就会出现股票或资金被冻结一天的情况。
按正常的情况,券商需在上午11:30左右改动电脑取消停牌标志,一些券商在下午开市前才做这个工作。为避免资金或股票在这样的情况下被冻结,给自己带来损失,建议股民最好是在股票复牌前的几分钟委托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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