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在交易所上市的国债实行全价交易方式,简单地说,全价交易就是国债的行情价格包含了应计利息,投资者以“全价” 申报委托交易;而净价交易是指国债行情报价中刨除了应计利息部分,投资者以“净价”申报委托交易。
“全价”与“净价”两者的关系可以简单地用下面的公式表示:
净价=全价-应计利息
以2001年12月31日深市101966券收盘价格为例,当日该券收盘价全价报价为145.99元,投资者需以145.99元为参考价格委托交易,这其中就包含了6.51元的应计利息。如果以净价报价的话,则101966券的收盘价揭示为:
净价价格=145.99元(全价)-6.51元(应计利息)=139.48元。投资者买卖时就应以139.48元为参考价格来申报委托交易。需要注意的是结算价格仍是全价即145.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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