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从实施时间上看,此前财新曾报道,由于车企压力较大,因此双积分政策可能延后一年至2019年开始实施。而此次《办法》开始施行的日期为2018年4月1日,并没有给车企更多的过渡时间。
积分比例方面,由于《办法》的施行时间并没有推迟,因此在积分比例上给车企略有放松:按今年6月《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的要求:2018-2020年乘用车企业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8%、10%、12%;此次《办法》取消了2018年8%的要求,保留了2019年~2020年10%、12%的要求,这意味着18年并不会对车企进行考核。
适用企业方面,上诉征求意见稿中适用范围为“年产量或进口量大于5万辆的传统乘用车企业”,正式《办法》中,这个数字被下降到3万辆。这意味着会有更多的车企被纳入考核范围,这对规模较小的车企尤为不利。
可能带来的影响:
《办法》2018年开始实行,但从2019年开始考核,给车企了一定的喘息时间。2019年补贴退坡以及考核开始,必然催生2018年抢装效应,2018年将成为新能源车企业拼规模、拼市场的起点。
《办法》的适用范围扩大至3万辆以上的车企,这对规模较小的车企非常不利,具有规模优势的大型车企很可能掀起一轮并购潮。
影响行业:
新能源整车:整车厂商无疑是受影响最大的行业,新能源发展情况好,规模较大的企业无疑占据了先机:不仅有更大的市场份额,还能通过出售积分获得额外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