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宣布中弘退市
中弘股份退市
11月8日,深交所公告称,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以及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中弘股份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并自2018年11月16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
退市整理期的期限为30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将对中弘股份股票予以摘牌,中弘股份成为首家因股价连续低于面值而被强制终止上市的公司。
9月13日至10月18日,中弘股份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1元),截至10月18日收盘,每股报价0.74元,属于《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1条的规定,中弘股份于10月19日起停牌。
深交所称,根据相关规则,中弘股份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的45个交易日内,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转让。
据相关规定,中弘股份股东必须重新履行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手续后方可进行转让。在股票终止上市后,中弘股份仍然属于股份有限公司。
退市或许不是中弘股份的最糟糕的事情,根据深交所今日公告,中弘还将面临信息披露违规、违规支付收购款61.5亿元等方面的处罚可能。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10月26日,已经辞职的董事长王继红曾带领财务总监刘祖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我们争取不退市。”那时的股东大会中,刘祖明称,中弘股份已经向深交所递交的材料,再加上听证会,还有两次机会。
如今,退市已经是板上钉钉的结果。刘祖明也曾表示,如果实在保不住,中弘将会争取退到新三板。
上海云荣浙兴投资中心合伙人汤浩称,中弘退市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一个历史性事件,同时也应当成为真正落实完善退市制度的一个新起点。
在他看来,A股市场必须真正落实优胜劣汰的市场化机制,才能真正与国际市场接轨,市场不能只进不出,一定要有进有出,差的必须坚决退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