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注:过去的一周,上市公司实控人或董事长掀起了“兜底式增持”潮,表面上声称“看好公司长期发展”,有的则是为了利用员工的资金杠杆解除短期的股权质押危机。目前增持可以初步分为五种类型区别对待:兜底式增持、被迫式增持、抄底式增持、忽悠式增持、对冲式增持。
同时,“兜底式增持”带来的涨停效应也让不少投资者纷纷跟风买入,孰料刚刚纵身一跃,潮水就退去,不幸摔死在沙滩上。
实际上,被视为重大利好的增持,也是“套路深深深几许”。除了兜底式增持,还有被迫式增持、抄底式增持、忽悠式增持、对冲式增持等等。对于投资者来说,一不小心,跟风跳进去的也许就不是“黄金坑”,而是大股东给你挖好的“万人坑”。
1.兜底式增持
自6月2日午间奋达科技拉开这一轮“兜底式增持”序幕以来,在涨停效应的带动下,至6月8日深交所发布“兜底式增持”的信披规范,共有23家上市公司实控人或董事长向员工发出了“兜底式增持”的倡议,*ST德力董事长甚至把公司的供应商、销售商也一块拉上了。
对于员工而言,如果公司实控人或董事长能够信守承诺,那么响应号召肯定是一门包赚不亏的买卖。
但普通投资者就未必如此幸运了。在本轮“兜底式增持”潮掀起之初,涨停效应显著,但随着跟风的上市公司越来越多,涨停效应很快消失。而且,从长期看,如果没有很好的基本面,“兜底式增持”对股价的提振作用是非常有限的。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发出倡议的实控人或董事长都有股权质押在身,
比如宝莱特董事长燕金元截至目前已质押公司股票146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9.81%。
在这种情况下,随着股价一路下跌,很多实控人或董事长的倡议更多的是出于应对短期平仓风险的考虑,而不是公司的投资价值,所以普通投资者要跟风买入一定要谨慎。
2.被迫式增持
在面临平仓风险的情况下,被迫发出“兜底式增持”的倡议本质上是一种被迫式增持,当然,自己增持是一种更加直接的手段。
比如,近日,广东明珠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便一面补充质押,一面加快推进增持计划来化解风险。还有不少有着高比例股权质押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则未雨绸缪,主动增持,比如鹏起科技。
还有一种被迫式增持,在2015年三季度到2016年四季度的A股举牌潮中也非常常见。当时,不少“野蛮人”破门而入,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展开了疯狂的股权争夺战。在此情况下,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被迫不断增持,以力保手中的控股权不丢失。
去年年底,紫光集团三度举牌中发科技,面对岌岌可危的形势,中发科技控股股东就被迫通过大手笔增持予以还击。
上述两种情况,对于前者,无论是“兜底式增持”还是自己增持,更多的是出于短期股价的考虑,跟风买入的风险还是比较高的。而后者,由于股权争夺战必须是大手笔投入,所以往往带来股价暴涨,比如在去年年底股权争夺战最激烈的时候,中发科技股价在半个月里暴涨40%。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如果介入时机把握得当,收益风险比还是挺高的。
3.抄底式增持
与其他方式相比,抄底式增持最为投资者看重。随着股价的一路下跌,很多时候会“跌出价值”,而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真实价值往往更加清楚,这时候,控股股东带头增持,特别是大手笔买入,往往会一呼百应。
比如,兰石重装5月2日晚间公告了控股股东不低于3亿元不高于10亿元的增持计划后,公司股价在5月3日和5月4日连续涨停。
当然,几乎所有的增持公告都标榜“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但投资者对于背后的增持动机一定要加以明辨,区分“真价值”和“伪价值”。就如上文提及的股权质押平仓风险之下的被动增持,实控人或董事长也一概声称“公司投价值凸显”“对公司的长期发展充满信心”,但其实际考虑的更多的是短期股价,而不是长期投资价值。
另外,还有不少上市公司大股东或董监高确实了解公司的内在价值,也精准抄底成功,但在财报窗口期内乌龙增持的案例也不少,
比如2014年,永辉超市副总裁谢香镇在半年报窗口期内误买入27.1万股公司股票。
同时,还有很多上市公司大股东和董监高的增持则触及了短线交易的红线,有的还遭到了证监会的处罚。
4.忽悠式增持
抄底式增持最受投资者欢迎,忽悠式增持则最遭投资者唾弃。
在2015年7月A股巨幅波动期间,上市公司大股东和董监高纷纷出手增持,其中不少是大手笔的暴力增持,也有不少只是做做样子、应付了事。其中,就有数十家上市公司大股东和董监高增持数量不足10手,西藏发展的一位董事甚至只增持了1手,涉及金额约958元!
此外,在此期间,有很多上市公司增持公告要素不全,不少大股东和董监高的增持计划只有上限没有下限,结果“雷声大雨点小”,完成比例非常低甚至不足公司总股本的0.1%;还有很多增持计划则没有明确的时间区间,很多大股东和董监高迟迟不兑现增持计划,甚至在还没有增持1股的情况下又公布了减持计划,令投资者大跌眼镜!
对此,上交所在2016年2月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增持股份公告格式指引。上交所指出,实践中发现,增持公告存在增持计划要素不齐备、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未能持续披露等问题。鉴于此,上交所制定“增持指引”,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股东、董监高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应当遵循合规性原则、审慎性原则、风险充分揭示原则、持续披露原则。
5.对冲式增持
对冲式增持并不是很多,最常见的有两种情况:
一是负面新闻;
比如,近期神雾环保和神雾节能在遭遇著名财经评论员叶檀的公众号文章狙击后,两家上市公司的董监高和控股股东便通过大手笔增持对冲利空稳定股价。
二是突发事件;
比如,2014年著名的獐子岛事件发生后,公司总裁办11名成员出资2000多万元进行增持。
还有一种对冲式增持比较少见,但却令人记忆犹新。
2015年7月A股出现巨幅波动,上市公司大股东和董监高纷纷出手增持对冲市场的非理性连续下跌,包括证监会也发布鼓励大股东和董监高增持的通知,上市公司协会则发出大股东增持等倡议,财政部也表示支持国有金融企业在股价低于合理价值时予以增持,等等。
无论是负面新闻、突发事件,还是市场的非理性下跌,往往会带来股价的暴跌,这时候是否跟进对冲式增持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利空出尽,跟进的风险也会熊多。
比如獐子岛,公司股价受事件冲击跌至11.1元/股的低点,之后五个月股价翻番。
而如果事件还没有定论,暂时作壁上观则是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