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市场供需平衡问题与其说是单纯行政调控环节的供需平衡问题,不如说是市场博弈与利益分配问题。
注册制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这不仅是因为在顶层设计的层面上,对于注册制改革的具体方案,“证监会还在研究中”,更重要的是,正在修改过程中的《证券法》,据参与修法的有关专家透露,如果也不过就是加上“在市场条件成熟时,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表述,为注册制改革留下伏笔而已,那么,真的很难想象,这种“且行且研究”或“且研究且行”的注册制改革将会是一种怎样的将瞎搞进行到底的过程。
注册制远水不解近渴,将IPO市场供需平衡问题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这是不难理解的。这里面,既有大的方面需要解决的平衡问题,也有小的方面需要微调的平衡。诸如满足市场多层次多方面尤其是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和回报投资者的平衡,网下配售和网上申购的平衡,交易所首发新股家数的均衡安排,提高市场承接新股能力和活跃市场交易的平衡,等等,说到底,与其说是单纯行政调控环节的供需平衡问题,不如说是市场博弈与利益分配问题。
以往和当前新股发行改革的实践无不说明,行政权力对市场博弈和利益分配参与越多,介入越深,市场供需失衡的问题就越多。往往一个失衡还未得到有效的解决,另一种新的失衡就又冒出了头。有时新的失衡与旧的失衡互为交织,交相辉映,其风头大有超越原有的失衡之势。这充分说明,在市场供需平衡问题上过多地依赖行政性的调控力,不啻饮鸩止渴。以老股转让为例,“推动老股东转让股票,增加单只新股在上市首日的供应量”的初衷,本在于“把减持行为与发行价挂钩,限制发行人定高价”,殊不料一开始就事与愿违,为利益相关方联手操纵发行定价一边疯狂圈钱一边大肆减持套现大开了方便之门。对老股转让数量限定为“不得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是不是可以称之为一个“很到位的补丁”?在市场人士看来,也是很值得怀疑的。因为这个补丁表面上似乎堵死了老股大比例转让套现的空间,实际上,如果还另外存在私下的补偿交易,或者是假认购真代持,就依然还可能会留下暗箱操作的空间。其实,存量发行在国外大多也是单独发行的,一般并不与新股发行和超募配什么套挂什么钩。管理层即使不无通过老股转让以解决IPO供需失衡,减轻大小非减持压力之意,也大可不必非得去趟这趟利益输送的浑水。相比而言,鼓励其中某些老股转为优先股,无论如何也要比这种有违《公司法》规定的一边发行新股一边转让老股更合情合理得多。
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真理和谬误的区别,往往只差一步。有时,快半步可以叫创新,快一步则反而有可能成为犯罪,就是因为在这半步一步之差中,有一篇市场博弈与利益分配的大文章。IPO早发晚发,快发慢发,虽然都是一个“发”字,如果对于一方来说是发财,则对另一方就有可能成为灾难。
无可否认,管理层在IPO供需平衡的调节上动了不少的脑筋,但有些所谓的改革措施或创新究竟是好脑筋还是坏脑筋,则还需要通过市场的实践来加以检验。在注册制改革整体方案尚在研究之中,尤其是《证券法》修法尚未到位,也即当前整体市场还未真正具备公平交易之市场基础的条件下,即使有些长远而言或有可能利好市场的改革与创新,若过早推出,也有可能成为只是为少数人所用的利好提前量,或固化既得利益的凝固剂。也就是说,意在平衡的行政调控之所以有时候反而会失之于失衡,并不是因为好心无好报,而只是因为这种过于崇尚行政意志的行政调控所反映的有些并不是市场的意志,反而更多的有可能是既得利益者的利益倾向或利益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