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金交所接到监管口头通知,金交所不能面向个人投资者募集资金。
这比去年7月《关于对互联网平台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从事违法违规业务开展清理整顿的通知》(简称“64号文”)更加严格,影响无疑很大。
总体来说,“64号文”叫停金交所和互金平台合作违法违规业务,实际上,基本切断了金交所和互金平台的合作。因此,一些金交所选择瞄准相对高净值客户,又引入机构投资者,作为未来重要的资金端来源。
而且,浙江、江苏等地出台金交所监管办法,也将合格投资者划分成合格的机构投资者与合格的自然人投资者两类。
比如,去年9月初,浙江省金融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自然人投资者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且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投资经历或者2年以上金融行业及相关工作经历。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今年2月,江苏省金融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监管工作的通知》也对合规自然人投资者做了明确界定:“最近1年拥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金融资产价值不低于50万元,且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投资经历或者2年以上金融行业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
此外,《关于做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前期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清整联办[2017]31号)要求,省级人民政府要推动交易场所按类别有序整合,原则上一个类别一家,以保持必要规模,避免无序竞争;合法合规的同类别交易场所,应采取有效措施,于2018年3月前整合为一家交易场所。
多家金交所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整合并无进展,有可能搁置。
不过,福建已有动作。6月4日,福建证监局官网发布《福建证监局积极推动辖区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取得良好成效》,这则信息透露:“督导地方政府限期取缔3家未经省政府批准且缺乏产业背景的交易场所,并建议对涉及举报投诉众多,造成恶劣影响的1家交易场所择机关闭。严把交易场所准入门槛,要求地方政府充分论证拟保留交易场所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对缺乏实体经济支撑、未结合当地资源禀赋或不符合监管政策的交易场所坚决予以撤并。”
福建证监局还称:“督促地方政府高度重视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风险,向福建省金融办发函明确辖区2家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只能整合成1家的意见。”据记者了解,福建金交所包括福建海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厦门国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