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资料显示,岱勒新材是一家专业从事硬脆材料切割工具研发、制造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多晶硅、蓝宝石等超硬材料提供切割工具与解决方案。此前公司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发行不超过2060万股,计划募集资金2.8亿元,用于年产12亿米金刚石线项目。
发审委会议对岱勒新材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有四个,分别为: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持续下降。(1)公司需说明原材料成本及生产成本的变化情况,说明产成品销售价格持续下降对公司的影响;(2)公司需结合企业的上下游发展状况,说明企业的经营及市场环境是否存在不利变化的可能,并说明发行人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2、根据申请文件,张家港保税区阿特斯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阿特斯)成立于2014年10月,股权结构为于永香持股51%、发行人持股29%、张小飞持股20%。2015年8月起,发行人向其采购超细钢线,2016年为岱勒新材的第一大供应商。岱勒新材向张家港阿特斯的采购价格低于与同期向宝能特钢、邢钢线材等第三方采购价格。根据申请文件,2015年后,阿特斯太阳能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阿特斯)宣布已经解决了金刚石线应用于多晶硅切割的硅片表面制绒问题。发行人与掌握超细钢线研发、生产技术的自然人於海鹏(张家港阿特斯股东之一于永香的丈夫)合作设立张家港阿特斯。
发审委要求,岱勒新材需说明:(1)於海鹏的个人简历,是否曾在苏州阿特斯或其关联方任职,张家港阿特斯超细钢线生产技术的来源,是否存在侵害他方知识产权及商号的风险;(2)张家港阿特斯产品、技术、工艺的成形过程,成立后不到1年即向发行人销售产品是否符合行业特点;(3)采购额占张家港阿特斯销售额的比例,公司是否实际控制张家港阿特斯。
3、根据申请文件,2016年持股比例5.38%的股东费腾向发行人分三次分别借出款项1,500万元、2,500万元、2,500万元,向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借出款项1,300万元。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上述短期借款的原因,费腾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2)岱勒新材是否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公司相关的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