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16 年总营业收入 15.4 亿元, 其中超净排放改造收入 7.24 亿元,新能源(风电项目设备) 5.4 亿元,土壤修复 0.93 亿元,土壤修复收入占比仅 6%,占比较低除与 16 年邵阳项目进展缓慢有关外,还与公司原本市场策略着重于开发耕地修复市场、 力争打造成为国内土壤修复领域尤其是耕地修复领域的标杆企业, 对场地修复市场开拓不足有关。 虽然公司同时具备耕地修复与场地修复的技术, 但场地修复带来的地块增值导致市场需求目前好于耕地修复。2017 年公司在确定土壤修复为战略核心板块不变的同时,将力争获取更多场地修复业务,有望在年内形成收入。
公司在火电和非电领域的大气污染治理业务(脱硫脱硝及超低排放等)已积累了多年的技术优势和项目建设经验,是我国治理大气污染的重要力量,在国内市场已获得良好的声誉。公司在大气治理领域,致力于为燃煤电厂、钢铁有色窑炉等生产设施提供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备的研究、开发、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等大气治理综合配套服务。 2014 年 9 月 12 日,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和能源局共同发布《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 年)》 (发改能源[2014]2093 号),明确指出新建机组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即在基准含氧量 6%的情况下,烟尘、 SO2 和 NOx 分别达到10、 35 和 50mg/m3, 超净排放改造市场由此启动, 公司 15 年大气治理收入5.27 亿元, 16 年 7.24 亿元,我们认为, 超净排放改造技术不具备稀缺性、电厂可获补贴从而积极性较高, 在此催化下市场快速放量后或难以持续高增长, 从公司订单统计也可证明: 2016 年全年公司公告大气治理订单合计 6.43亿元, 2017 年至今暂无此类订单公告。 非电领域如钢铁等行业或成为下一个启动改造的领域。
对于未来业绩的判断,考虑大气治理收入在电力行业订单维持稳定、非电行业逐步启动的情况下整体将维持稳定;场地修复业务将带来土壤修复业务增量; 同时新余、衡阳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全年并网发电、 新能源项目、 环评咨询业务收入稳定增长,预计公司2017-2018 年营收规模分别为 17.2/25.7 亿元,归属净利润分别为 1.74、 2.38 亿元,对应 EPS 分别为 0.27、 0.37 元/股。公司目前总市值约 75.6 亿元,对应 2017、 2018年 PE 估值分别为 43 倍、 32 倍,维持“审慎推荐-A”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