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以个人养老金账户为核心的第三支柱体系
第三支柱体系的核心是灵活高效的个人账户制度设计。建立个人养老账户体系是国际主流做法,比如美国的IRA作为美国个人养老储蓄的重要载体,其运营管理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非常成熟,IRA最突出的特点在于,可以允许个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自主、灵活地配置资产。在我国现有的企业年金模式下,个人要承担企业集中决策的投资风险,这种委托代理关系长期持续下去,个人的投资目标很难得到充分的满足,个性化需求差异性也难以体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体系,就是要让个人参与投资决策,而不是由企业的理事会或其他机构决定。另外,为提升个人养老金账户的制度吸引力,政府需要针对个人账户建立配套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方面,缴费、投资、待遇领取和纳税全部基于账户信息,提高信息流转和资金收付等环节的管理效率;另一方面,账户可依据个人意愿进行转移或退出,提高制度灵活性,从而进一步提高参与率,最终促进养老金各支柱协同发展。总体来看,在养老金管理问题上,应该向政府让税、企业补贴、个人投资、自我管理的方向发展。
建立配套的专业顾问服务体系。建设个人养老金账户体系,个人在自主进行投资决策的过程中,需要专业的投资顾问团队提供顾问支持。从国外成熟经验来看,由于个人普遍缺乏资产配置的能力,在投资产品选择上可能出现过分保守或者过分激进的情况,而顾问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有助于投资顾问根据个人自身年龄、收入水平、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规划个人养老金账户资产投资组合并进行灵活调整。顾问服务机制是个人养老金账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人养老金进行长期有效资产配置的重点环节之一,建议从制度设计上推动第三支柱顾问服务体系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