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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减持新政与流动性新规夹击 定增基金要哭了!

2017-09-04 15:24  来源:界面新闻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界面新闻

财经365讯,上周五(9月1日),《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下称新规)出台,并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保护投资者的意图很明确,不过对于现存的部分基金来说,新规让它们有点尴尬。除了首当其冲的以余额宝为代表的货币宝宝们之外,此前被527减持新政影响的定增基金也可能受到这次新规的夹击。

新规第16条规定,“单只开放式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5%”。这条规定针对的是此前有些开放式基金参与定增产生的流动性隐患,新规直接限制了它们对定增股的投资比例。

规定看起来很合理。但如果结合527减持新政的影响,现存的定增基金要操作起来就有些难度了。它们到期开放后是否也需要将限售股的比例降到15%以下呢?

先说此前的减持新政,它延长了定增股到期后在二级市场的变现时间。定增基金面临两个选择,一是延长产品封闭期,二是大宗交易折价转让。

延长产品封闭期是一个很容易惹来投资者众怒的动作,大宗市场又是一个不透明的市场,这也是首只到期的定增基金财通升级遭到部分投资者诟病的原因(8月28日《首只到期定增基金发布转型公告 疑似大宗交易抛售定增股》)。

但按照9月1日出台的新规规定,即使明知会遭到投资者的诟病,即使股票折价抛售是很不划算的事,这些基金也不得不沿着大宗交易的路径走下去,不断地卖出股票,保证到期后流动性受限的资产降到15%以下。

不过这也并非定论,其中还有一些可以探讨的未定因素。

首先是对“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定义。新规中对该名词的解释是:“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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