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这是与陆金所旗下代销业务有关的一起风波,与陆金所的P2P业务则没有任何关联。
陆金所有关人士称,作为代销机构,陆基金积极联络大同证券了解相关情况,并要求大同证券督促投资标的方还款,向投资者说明相关情况,充分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上述陆金所人士并称,“该计划投资标的为上市公司龙力生物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大同证券已安排人员到龙力生物进行项目处理。我们相信大同证券会积极妥善处理。”
另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龙力生物已向大同证券出具了还款承诺函,称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并承诺近期兑付相关本金及收益。
根据《大同证券同吉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以及最新的公开信息,新金融琅琊榜梳理了本次事件的几个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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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逾期的产品是什么
这只产品名为“大同证券同吉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下称“同吉9号”)。本集合计划首个运作期为12个月,业绩比较基准为6.7% ,2017年12月7日到期。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一种由证券公司发起设立的资产管理产品。根据证监会要求,证券公司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应当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与客户签订集合资产管理合同。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当符合三大条件:
(一)募集资金规模在50亿元人民币以下;(二)单个客户参与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三)客户人数在200人以下。
可以看出,这是一种典型的高端理财产品,与信托产品类似。
2
这只产品的资金投向是什么
“同吉9号“主要投资于中海信托发行的“中海汇誉2016-93龙力生物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计划份额,该信托计划资金用于向龙力生物发放信托贷款,用于日常营运资金周转及偿还金融机构到期流动资金贷款。除此之外,闲置资金可投资于银行存款及货币基金。
简而言之,大同证券管理的这只产品,主要通过中海信托的一只信托产品投向了上市公司龙力生物。
公开资料显示,龙力生物成立于2001年6月,2007年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涉及生物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三大国家战略型新兴产业,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纤维燃料乙醇国家定点企业,“龙力”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
而之所以通过信托产品间接投向龙力生物,这其实是监管要求。根据《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集合计划募集的资金投向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不能直接投向非标债权。
由此,很多人将此事和一年前的招财宝平台侨兴债逾期事件相提并论,但其实二者有着本质不同:侨兴债产品本身不合规,涉及非标产品借道地方交易所“大拆小”,还存在多次“变现”等问题,而此次“同吉9号”产品完全是合规的金融产品。
3
事件参与各方的角色
在这起事件中,龙力生物是最终的债务人,该公司未能按时兑付本金和利息,直接导致了“同吉9号”逾期。所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需要龙力生物履约兑付。
从基本面来说,投资人无需过于担忧。作为一家上市公司,今年前三季度,龙力生物实现营业收入10.81亿元,净利润1.16亿元;11月28日,龙力生物因拟筹划资产收购重大事项临时停牌。
大同证券作为法定的集合计划管理人,行使集合计划资产投资形成的投资人权利,在集合计划资产受到损害时,向有关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所以龙力生物能否尽快履行兑付责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大同证券的努力。
据官方介绍,大同证券成立于1988年5月,是中国证券史上最早成立的证券公司之一,现有注册资本7.3亿元,旗下共有45家营业机构和大证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1家控股子公司。
颇具争议的是,“同吉9号”给到投资人的预期收益率为6.7%,但大同证券收取的年管理费高达3.50%。
大同证券早在12月8日发布公告称,“作为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人,本着最大程度保障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已经于计划终止日前安排指定人员到达投资标的上市公司进行项目处理。”
至于陆金所,其角色是代销机构。按照监管要求,作为交易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发布,不对任何投资人及/或任何交易提供任何担保。还有作为资金托管方的宁波银行,除了履行相关托管职责,同样不负有任何兜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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