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家族信托作为一种金融工具,可以帮助委托人在全球投资获取高收益,多元化配置资产。信托财产可以被投资到预期目的来做商业项目、购买房产等。由于离岸地的法律监管比较宽松,对外投资也较自由,可以很方便地将资产再投资到实业所在国。
家族信托近些年来成为炙手可热的话题,目前国内开展或准备开展这类业务的机构很多,该金融产品往往采用信托的模式,以定制化的方式帮助高净值客户建立金融和法律上的顶层设计,帮助其实现安全、稳定的财富保值增值。
如果财产所有人死亡而没有定立有效遗嘱和信托安排,那么一般情况下会适用国内继承法决定法定继承人。如果财产所有人从一开始就不希望依据国内继承法的法定继承安排来分配遗产,那么在生前立好遗嘱或是设立离岸家族信托就十分必要。离岸家族信托相对遗嘱有一个很大的优势:信托受托人可以长久地执行委托人的意愿来分配财产利益,但是遗嘱在执行分配后财产归属继承人所有,其事后是否依据遗嘱人的意愿来使用该财产就不能被控制。所有的离岸家族信托几乎是永续的,通常可以存在一百多年,这可以让财富在专业理财机构的打理下长久持续,受益人获得财产利益也将是持续的。如果在信托期限结束后,信托财产还有未分配完的财富,才会作为委托人的遗产而被其子孙继承。委托人可以自由地在信托协议中约定受益人,如同自由遗嘱。而且,离岸的信托结构都是不公示的,这些受益的安排不会被外界所知晓,当然也可以包括受益人本身,这将有效地避免家族成员为了遗产继承而进行内部争斗。委托人也能将自己列为受益人,从而保障自己晚年能够定期、定数地获得收益,避免有些家族将财富提早传给下一代,晚年还要来向下一代讨生活的窘境。由于将财富转移到离岸家族信托中,法律上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但收益权归属受益人)。一旦原始所有人本国的商业经营失败,其转移到离岸家族信托下的财产原则上是不能被债务人追偿的。同理,婚前设立离岸家族信托可以有效地避免由于结婚/离婚而将家族财富稀释。财产所有权发生转移了,不再属于婚姻共同财产,从而避免在离婚时被分割。这也可以有效避免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有伤感情这一问题。婚后,委托人如果希望让配偶成为信托财产受益人,可以通过修改信托协议受益人的名单来将其加入到受益人中。
在离岸家族信托中,财产所涉及的税收往往发生在离岸司法属地,而这些司法属地的税率往往极低或是免税,由此而生的税负也很低。此外,如果一个富人在全球不同国家持有房产,鉴于很多国家都有遗产税,那么这些房产的继承将要付出巨额税金,如果将这些房产通过法律认可的方式转到信托框架下,受益人基于这些房产获得的收益就不需要缴纳遗产税(英美法系国家通常认可)。利用离岸家族信托来规避遗产税,对于计划移民到有遗产税国家的国内客户也同样适用。
设立离岸家族信托可以将财产置于社会公众的视线之外。例如信托下资金购买的海外房产将会是登记在受托人或是其下的离岸公司名下,公众无法知悉真正的受益人。如果没有设立信托,海外财产的继承通常是需要公证的,这会使公众知悉委托人的财产。设立离岸家族信托后,受益人在委托人去世后受益时不需要进行任何公示,可以避免一般继承程序中的公证环节,实现更好的保密性。
离岸的司法属地往往是英美法系国家,对私权有绝对充分的保护,同时拥有优越、完善的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包括金融机构、人才、外语优势等。海外一些优秀的离岸家族信托受托机构通常可以在几乎所有市场经济的离岸金融中心设立并管理家族信托结构,帮助受托人有效规避国内的政治风险和经济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