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性问题待解
专家称对产品制约有限
“如果想要在产品的存续期间赎回信托计划一般是不允许的,但是可以转让,不过客户自己寻找受让方一般会比较困难,这种事情一般都是我们接受客户的委托来寻找,接收转让的份额会和我们的产品库放在一起由销售人员进行销售。”上述客户经理对记者表示。
虽然流动性困境待解,但是在用益信托创始人李旸看来,信托产品流动性不足的问题对信托产品的制约并不大。
“这个问题不是一天两天就能解决的,是一个体制上和制度上的问题,如果要解决还需要一系列配套的措施才行”,李旸对本报记者表示:“以后怎么样不好说,不过在目前看来,对信托产品的制约还不大。”
关于信托收益权转让的市场,上海在2007年建立了上海市信托登记中心,并且目前在争取改制为全国性的信托登记中心,但是相关的法律法规未配套实施一直是困扰信托收益权转让市场发展的瓶颈。
今年以来,由于市场上不确定性增加,楼市调控,通胀高企,在这场轰轰烈烈的资产保值增值的战斗中集合信托以其超高的收益率以及相对的稳健得到了投资者的青睐。然而,信托有别于证券、基金,没有广泛的自己的二级交易市场。立足于高端理财的信托公司,面对不同客户对资金流动性不同的需求,也开始对信托产品进行开放式设计,在产品的提前赎回与转让上做文章。
可以提前转让赎回
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规定,信托公司设立的集合类信托期限不得少于1年,同样,以往的信托计划在信托存续期间一般是不允许投资人赎回的。
“不过,现在产品的设计上比以往要灵活很多,毕竟有些客户有这方面的需求”,北京某信托公司的信托经理对本报记者表示。在信托公司从产品导向逐渐向客户导向的今天,以客户为中心的制度,如份额转让等流动性方面的程序也在信托公司内部逐渐建立,虽然信托计划没有合适的二级市场,但是在公司内部,一些信托公司的客户经理会帮助有转让信托份数需求的客户寻找新的买家。
“不过,申请信托份额转让的话,公司会收取一定的管理费,被转让份额的收益肯定也会受到很大影响”,这位信托经理直言。
无固定期限集合信托亮相
如果按照流动性讲的话,除证券投资类信托计划以外,信托产品在设计时分为允许赎回和不允许赎回两种,绝大多数固定期限信托在成立之后是不允许投资者赎回本金的,但是部分信托计划会设定专门的开放日,投资者可以在开放日向信托公司申请赎回。不过现在市场上也出现了某些无固定期限的开放式集合信托,但是往往收益会稍微低一些。
例如平安信托近期推出的资金池系列的产品,平安财富·日聚金跨市场货币基金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便以低风险和高流动性为标榜,产品投资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银行间债券等多种产品,不过令人更加关注的是产品的期限及认购和赎回要求:预约分为活期型和预约型,预约的期限分为1、3、6、9、12个月,认购的资金在预约期满后分配本金和信托收益,信托产品的认购也突破了以往的以发行期为限的认购方式,在每个工作日均可认购。
不过该产品的收益率相对较低,虽然跑赢了一年期银行存款3.50%的利率和银行理财4.61%的收益率,但是预期5.85%的收益率在集合信托市场处于低位。
除此以外,背靠平安集团的平安信托利用集团优势,也发行了均衡稳健等一系列投资于资本市场或是银行理财产品等市场的开放式的信托计划,今年以来已达到数十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