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减持新规”对于A股市场的长久发展来说的确是利好消息,但对于参与定增的机构投资者来说,却将迎来市场震荡。除定增基金首当其冲外,证券投资类信托也将遭受一定影响,其中以定增信托计划尤甚。
据信托从业人士介绍,在证券投资信托中,对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一直是其重要的投资方向之一。在定增市场行情较好时,多家公司曾推出专注定向增发的信托产品。由于近年来股市波动较大,定增市场成为证券投资信托较为稳定的投资标的。相较市场平均水平,定增项目往往能够获得较高的收益。
此前,国投泰康信托发布研报指出,定向增发是信托公司重要的资本市场业务之一。信托公司主要以两种方式参与定增业务。一是受托管理服务,为私募基金等机构参与定向增发提供配资、估值清算等服务,属于通道业务。二是股权质押融资,为大股东及关联方参与定增提供场外融资,属于固定收益类的主动管理业务。此外,也有少数信托公司以竞价方式、锁价方式直接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是一种风险较高的投资业务。
《证券日报》记者根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进行不完全统计发现,自2016年以来,市场上共出现79只定增信托,大部分存续期在一年半左右。由于新规中表示“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未设置新老划断的过渡安排,对于这些已经参与定增投资的信托计划来说,其在解禁期后迅速套现的预期恐怕将难以实现。
业内人士指出,由于定增投资周期明显变长,定增投资完成投资、持有、退出将至少需要2.5年时间,如果投资期适当放宽延长,则整个投资、退出期将长达3年以上。而对于定增信托计划来说,其存续期大多在2年以内,如何在有限的存续期内满足监管要求,成了定增信托最主要的问题。
某专业投资人士表示,此次新规将此前的“大股东”扩大到定增股东的范围,在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只能集中竞价方式减50%,还要受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股份总数1%的限制。如此,参与定增的信托计划的退出期限将被延长,退出限制条件亦有所增加,若在一定时间内不能对定增股票实现完全变现,就难以保证优先级的及时兑付。如沿袭目前的监管规则,今后专门做定增的信托计划将大大减少。
华融信托研究员袁吉伟亦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定增信托业务与市场发展关联度很高。在前两年定增市场火热的时候,定增信托随之增长。当前出台的新规对减持要求更高,未来定增业务会受到负面影响,定增信托业务可能进一步放缓。
事实上,除了定增信托外,目前尚有部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担任A股上市公司持股5%及以上股东,在减持新规提高股东退出门槛之后,该部分信托计划的退出结算也可能受到影响。《证券日报》记者根据数据统计,目前有18只集合资金信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在5%以上。例如,西藏信托于2016年6月30日成立了“鼎证4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西藏珠峰,西藏珠峰2017年一季报显示,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目前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2.76%。即使不考虑解禁期影响,按照新规规定,采取集中竞价方式退出需要3年才能全部退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也需要一年半的时间才能完成。
“现在还处于说不清的状态,”一位国有大型信托公司的信托投资经理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目前我们也在积极学习相关政策,但仍要等到监管层面出台更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才能真正着手开展下一步活动。在此之前,无论是新业务的开展还是旧项目的变动,都将进入一段时间的‘静默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