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造假,在上市公司是常有的事儿,而在保险业也偶有发生。9月19日,保监会对弘康人寿就下发监管函,喊话表示不满,投资性房地产算法不对!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回炉再编!提交整改报告仅给一周时间。9月20日就是大限。对于弘康人寿,可谓时间紧,任务重。
9月19日,保监会向弘康人寿下发了监管函。内容是这个样子:
弘康人寿报送的2017年2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子公司江苏安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安科科技大厦由固定资产调整为投资性房地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经审查,该项资产公允价值计量不符合偿二代监管规则和会计准则规定,评估增值依据不足。依照《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九条,现对你公司提出以下监管要求:
一、责令弘康人寿对江苏安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安科科技大厦采用成本法计量,对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使用公允价值计量。
二、责令弘康人寿重新编报2017年2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并于9月20日前通过偿二代监管信息系统报送保监会。
弘康人寿应当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强化内部偿付能力管理,提高依法合规意识,确保偿付能力报告编报真实完整,并于9月20日前将整改报告报送保监会。
从落款来看,为9月13日。这也就是说,保监会给弘康人寿留下整改并提交报告的时间仅有一周。
弘康经营指标 智慧君带你一起看看弘康人寿二季度末的成绩单: 净利润为-1736万元,而一季度末则为3673万元。三个月就实现了亏损。 净资产为10.596亿元,而一季度末则为10.811亿元,出现了缩减。 核心偿付偿付能力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180%,比一季度末提升26个百分点。 净现金流为-6.83亿元,而一季度末则为11.69亿元。 弘康人寿对于公司面临的流动性风险,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为:1、加强流动性监测;2、回购业务操作;3、必要时采取出售资产的方式。 回溯历史 曾记否,保险业历史也关于投资性房地产是否适用于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保监会曾做出过处罚。那就是正德人寿(现更名为君康人寿)。那还是在2014年。 保监会《监管函〔2014〕8号》披露,正德人寿在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以及相应的会计处理中,通过“政府补贴资金”和“其他应收款”项目虚增实际资本。 而正德人寿向监管机构报送的2014年1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却高达182.7%,原因就在于该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估值处于持续增长状态。从2013年报看,正德人寿去年以11.2亿元的成本投资房地产,年底估值已增值到20亿元。 采用公允价值法对房地产投资进行估值,意味着体现在财务报表里的投资性房地产数据,是通过按现行市场价值评估后确定的。 2014年6月5日,保监会发布《关于清理规范保险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 《通知》)。根据《通知》,“保险公司以物权方式直接持有的、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以及“保险公司通过设立或入股项目公司间接持有的、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为本次清理范围。 《通知》显示,保监会将对保险公司报送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逐项审核,对不符合会计准则和偿付能力监管规定的,将责令公司调整会计报表账面价值和偿付能力报表认可价值,并区分问题性质确定是否对以前各期偿付能力报告进行追溯重述。 对于已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通知》要求“以2014年3月31日账面余额为基准,不得再确认新的评估增值”;对于采用成本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则“不得改用公允价值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