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的两大巨头支付宝和财付通,近日均因业务违规,首次遭到了央行的公开处罚。据某接近央行的人向财新记者透露,处罚原因具体为账户实名制的落实工作。支付宝、财付通均向财新记者表示,已按照要求落实工作。
5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披露了对支付宝的行政处罚公示,显示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支付宝”)因为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央行要求限期改正,同时处以罚款3万元,行政处罚日期为4月21日。
与此同时,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也在5月10日,于官网公布了对财付通的处罚信息。公示显示,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因未严格落实《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相关规定被央行处以3万元罚款,作出行政处罚日期为5月3日。
据某接近央行人士向财新记者透露,支付宝、财付通被处罚的原因,在于支付账户未落实账户实名认证工作,且被律师实名举报。去年7月,在《办法》正式实施不久后,彼时任职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豫甲就曾在微博上,向央行和支付清算协会举报微信支付,称其未落实《办法》的相关规定,涉嫌违法违规。
《办法》要求,支付账户实行实名制管理,不得开立匿名、假名支付账户。支付机构需要留存客户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并有责任及时、持续更新客户信息。
在落实实名制的要求上,目前监管政策对支付机构的要求相比银行宽松。《办法》根据风险等级对支付机构分为ABC三类,其中A、B类机构分别对应的II、III类账户实名开户比例要分别超过95%、90%。而对银行实名开户的要求是百分之百落实。
“理论上,只要有哪怕0.1%的账户没有落实实名制,就足以构成洗钱的漏洞。”一位银行人士表示。
两家公司对央行处罚一事均作出了回应,并表示已按照要求完成账户实名制落实工作。财付通对财新记者表示,自《办法》发布后,财付通第一时间全面启动了落实支付账户实名制的相关工作,公司一直在通过产品引导、用户教育等多种形式,争取妥善、到位地推进实名制的落地工作,公司已就相关情形按照人民银行要求进行了落实。
支付宝方向也对此作出回应,央行所要求的限期整改已经完成。支付宝在去年年初已启动相关的系统升级和改造工作,并通过各种方式让广大用户理解、认可账户实名制带来的帮助和价值,完成相关的认证工作。目前,支付宝已按照要求完成相关落实工作。
近年来,第三方支付产业发展非常迅速,央行也采取了一系列监管措施,包括收紧牌照发放、备付金集中存管等。相比央行此前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处罚力度相比,此次对两家支付巨头3万元的处罚并不算重。据零壹财经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共有47家支付公司被央行处罚,累计70次。
根据Analysys易观最新公布的数据,截至2016年第四季度,中国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128146亿元人民币,支付宝和财付通二者的市场份额达到91.12%。其中,支付宝占比54.10%的市场份额,财付通(微信支付+QQ钱包)占比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