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15日落下帷幕。会议达成五点重要共识,会议公报发表了成果清单。要将这些共识和成果变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务实而又富有成效的合作,亟待构建起一个具有广泛包容性的“一带一路”金融生态圈。
资金融通需要各国共商、共建、共享。但是,各国金融体制、金融机构、金融规模等各有不同,金融运行的外部环境,包括法律与制度环境、社会信用体系、会计与审计准则、中介服务体系、企业组织管理模式、银企关系等方面,也是千差万别,因而金融支持“一带一路”建设在努力满足项目参与主体利益诉求的同时,也会受到项目落地国独特金融生态环境制约。
这些情况表明,要发挥金融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的作用,满足沿线发展中国家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的强烈愿望,沿线各国必须朝着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的方向,积极推动本国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在“一带一路”建设总框架下,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
首先,“一带一路”包容性金融生态圈必须建立在市场化原则之上。中国积极为“一带一路”搭建资金平台,促进资金融通,通过与沿线国家搭建利益共同体,充分调动沿线国家资源,努力创造多赢局面。但这并不意味着单向资金支持或单方面让利。只有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才有可能最大规模引入内外部建设资金,高效可持续地服务于“一带一路”沿线发展中国家提升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本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
第二,“一带一路”包容性金融生态圈,要服务于有效防控项目金融风险的目标。“一带一路”建设项目通常周期长,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操作风险都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既需要通过金融要素的重新组合与排列,实现金融风险的分散与共担,也需要相关国家通过内部金融生态环境的帕累托改进,努力降低项目运行的环境风险。
第三,“一带一路”包容性金融生态圈,要努力形成适应资金融通的最大金融生态环境公约数。服务于金融运行的内外部环境,既是金融运行成本的构成部分,也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金融运行的风险。而资金融通属于国际资本流动范畴,各国金融生态环境客观上存在差异,只有努力形成最大公约数,才有可能最大程度降低交易成本与风险,提高市场主体积极性。而追求最大公约数的措施包括:降低和消除准入壁垒,进一步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网络化布局,推动金融服务对接,实现资本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融通,发挥国际、区域金融中心作用,加强金融监管当局交流与合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公司治理,扩大市场中介服务,等等。
一言以蔽之,一个效率高、风险低、包容性强的金融生态系统,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的重要基础和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