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造假造到国门外、自己卖“货”自己买……上市公司雅百特创造出借壳上市当年利润“注水”超七成、三期财务报告虚增营收5.8亿元的“神话”。
尽管自以为跨境运作手法隐蔽,雅百特满满的造假套路还是被监管部门识破。证监会早已与多个国家、地区的证券监管机构织密法网,近日拟依法对雅百特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作出顶格处罚。
虚增2亿元!跨境造假被拆穿
公开资料显示,雅百特2015年借壳中联电气,实现重组上市,其主营业务之一是金属屋面围护系统,服务对象包括机场、高铁站房、大型会展综合体、大型场馆等。 该公司2015年年报显示,此年度雅百特对第一大客户的销售收入超过2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1.8%。然而,经过监管部门的深入调查,这个第一大客户居然是雅百特“制造”出来的。 “第一大客户”其实是一个名叫木尔坦的海外项目。该项目是巴基斯坦木尔坦市的城市快速公交专线项目,业主方为木尔坦发展署。木尔坦项目路线全长18.5公里,共21个公交车站,总投资约3.5亿美元,其中工程建设款约1.79亿美元。 该工程分为6个标段进行招投标和施工建设,其中的第3标段由中铁一局与巴基斯坦HRL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承建,合同金额为2424万美元。 雅百特资料显示,经李某介绍,2014年底山东雅百特(雅百特全资子公司)与巴基斯坦首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合同,金额为3250万美元,标的为13个公交车站金属屋面围护系统。雅百特称,HRL公司于2014年从木尔坦发展署承包了该项目,并将13个公交站房再次分包给首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该公司又将工程发包给山东雅百特。 然而,雅百特的描述疑点重重:实际上,第3标段标的中仅包含3个公交车站,雅百特通过层层转包如何获得13个站房?此标段合同金额仅仅为2424万美元,雅百特又如何能签订3250万美元的合同? 果然,一系列证据“打脸”雅百特。巴基斯坦证监会和中铁一局提供给调查人员的资料显示,除中铁一局外,没有其他中国公司参与该工程的建设,雅百特未参与木尔坦项目建设。HRL公司仅参与了木尔坦项目中第3标段建设,且仅与中铁一局合作。 此外,雅百特资料与巴基斯坦证监会和中铁一局提供的招投标时间、毛利率、回款方式、建筑风格等多方面都存在明显不同。以毛利率为例,该项目承包商毛利率都在10%左右,而雅百特提供的毛利率居然达到了74.16%! 虚增3.8亿元!资金循环迷雾终散 2015年,山东雅百特从上海远盼、上海煊益等8家企业采购“钢材、铝材”等材料,随后转手出售给上海桂良、上海久仁等5家销售客户。雅百特以虚假采购的方式将资金转入李某等人控制的上海远盼等公司,再通过上海桂良、上海久仁等5家公司将资金以销售款名义转回,资金实现封闭循环。 在这个贸易过程中,交易各方只进行了资金流转,未涉及实物流转。这也意味着,雅百特自己卖“货”自己买、“为了贸易而贸易”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虚增收入。 调查显示,山东雅百特2015年利用其控制的公司,通过部分销售客户银行账户,构建资金循环,伪造“真实”的资金流,伪造虚假的交易合同、出入库凭证,并支付一定资金通道费,虚构国内建材贸易。2015年,雅百特以这种方式虚增销售收入超过2.6亿元,相应虚增利润6856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21.57%。 2016年前三季度,雅百特故技重施,虚增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虚增利润2424万元,占当期利润的11.15%。 穿透闭环式资金迷雾的过程中,调查人员发现李某是一个关键角色。木尔坦项目中出现过的李某,在雅百特内部通讯录上为雅百特副总裁、大客户事业部总裁,对外以雅百特员工身份开展上述业务,但实际上与雅百特不具有正式劳动合同关系。同时,他却是上海煊益等7家雅百特供应商的控制人。 正是这个角色的存在,使得雅百特在虚增贸易的过程中“如鱼得水”。透过李某对雅百特上下游公司的操控,调查人员发现雅百特和这些公司虚构的各种贸易层层嵌套、极为复杂。 除了上述造假案例,雅百特还在2015年以虚构建材出口的方式虚增收入近2000万元。调查人员统计,2015年至2016年9月,雅百特共虚增营业收入超过5.8亿元,虚增利润超过2.56亿元。令人大跌眼镜的是,雅百特2015年虚增收入逾4.8亿元,虚增利润逾2.3亿元,虚增利润居然占当年利润总额的73.08%! 国际执法协作对造假说“不” 中国证监会在接到市场人士举报后,向巴基斯坦、香港、美国等境外监管机构提出执法协助请求。在跨境执法协作下,证监会发现了可疑境外资金往来,最终查实雅百特跨境财务造假行为。目前,证监会已对本案相关中介机构启动核查,一旦认定违法将坚决查处。 据了解,雅百特造假案是证监会2017年专项执法行动的第一批案件,剑指市场深恶痛绝的并购重组造假和财务造假。这类案件呈现出造假规模大、造假手法隐蔽、系统性造假、跨境趋势明显、反调查手段多、中介尽责意识淡薄等特点,市场危害极大。 雅百特财务造假案是继首例沪港通跨境操纵案件——唐汉博操纵市场案后,证监会查处的又一例跨境违法案件。去年年底,依托沪港通证券执法合作机制,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密切协作,成功查破唐汉博案,保障两地资本市场互联互通平稳顺利推进。 剑指“忽悠式”重组,引金融活水滋润良心企业 不久前,证监会重拳出击浙江九好“忽悠式”重组。对雅百特造假的处理也再次表明,监管部门对并购重组造假和财务造假绝不容忍,坚决清除上市公司中的“害群之马”,优化资源配置,让金融资源真正滋润专注主业、良心经营的企业。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强化监管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真正做到罚当其过,对造假者打得疼、打得狠。证监会将继续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的刑事执法协作,涉嫌犯罪案件坚决移送公安机关;继续强化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能,持续严厉查处并购重组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可能存在的中介机构丧失职业操守、合谋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将一并彻查严处。 业内人士认为,现行证券法对财务造假的行政处罚力度有限,违法成本较低,执法权限与客观需求不匹配。在金融安全升级的大背景下,对各类市场乱象的打击也要同步升级,从法律层面提高重组造假和财务造假的违法成本,让金融监管为金融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