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365讯 近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食品安全谣言防控和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加强动态监测,及时组织辟谣,落实媒体抵制谣言的主体责任,严厉惩处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
近年来,食品谣言的泛滥给公众生活带来不少困扰,伴随着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媒体的迅速发展,谣言的传播更是得以快速扩散。甚嚣尘上的食品谣言不仅影响着百姓的生活,同时对于相关行业以及产业而言也是不小的伤害。
都说“谣言止于智者”,在笔者看来,遏制食品安全谣言不仅需要监管部门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技术手段,用“组合拳”打好治理谣言之役,更要使得谣言的接受者和传播者都能理性面对其危害,让谣言止于“共智”。
“民以食为天”,对于饱受谣言困扰的普通老百姓而言,哪怕再细微的食品负面信息都会牵动其敏感的神经,而这也是食品谣言一经产生就会迅速扩散的重要原因之一。为破解这样的难题,首当其冲的则是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科普,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常识,增强公众的鉴别能力,让公众得以自主地对食品安全谣言进行过滤。
同时,食品安全谣言的扩散也折射出公众对于完善食品生产监管体系需求的提升。频发的食品安全问题容易让公众产生信任危机,而在脆弱信任关系面前,谣言自然得以“乘虚而入”。面对许多难辨真假的食品信息,公众会出于安全的考虑,本着“宁可信其有”的态度进行转发,这也在客观上推动了谣言的扩散。
而为坚定公众对于食品安全的信心,《通知》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公开准确、完整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挤压谣言流传的空间。新闻媒体、网站要以食品安全监管权威信息为依据,及时准确客观做好涉食品安全的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
在笔者看来,监管信息的及时公开的确是打击食品安全谣言的利剑,而与此同时,相关部门还应加强对食品谣言规律的分析,在建立谣言案例库的基础上,对多发性谣言、季节性谣言进行提前预防,尽快形成食品药品安全辟谣绿色通道。
除了通过科普以及信息公开等方法帮助广大受众理智面对食品安全谣言外,笔者认为,“共智”局面的形成还有赖于提高造谣成本,使得造谣者理智看待食品造谣的危害以及后果,从根本上杜绝制造食品造谣“不智”之举。
大多数人为的食品安全谣言的产生一方面是企业间不正当竞争所致,另一方面则是部分网络或其他媒体为吸引眼球,制造热点故意误导大众。为此,《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涉事企业以及媒体抵制谣言的主体责任,并指出,对谣言明确指向具体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责成相关企业发声澄清;网站要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实行全方位全流程把关,微博、微信等自媒体要及时清查发布食品谣言信息的相关平台账号,对违规内容和评论一律不予通过,对严重违规的账号要严肃查处。
曹方超认为,无论是何种形式的谣言,只有通过严格执法,严厉惩处才能让那些存在不良利益动机的人望而却步。因此,有关部门仍应进一步加大对于发布谣言的整治力度,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对于造成严重后果,可能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等多种犯罪的,公安机关也应依法立案调查予以严厉打击。此外,还需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造谣者的行为纳入个人信用体系,进一步提高造谣成本,让造谣者一处造谣,多处受限。(原标题:曹方超:食品安全谣言应止于“共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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