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365讯 8月8日下午,南京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2017年南京住宅建筑成品住房交付比例达到30%以上,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住宅建筑成品住房交付比例达到50%以上。
所谓“装配式建筑”,是指一项建筑工程至少有30%的建筑构件,不再是现场浇筑制作,而是由专业的工厂制作好,搬运到工地再进行现场搭建拼接,工程周期因此会大幅缩短,买房人会更快拿到新房。《通知》指出,要积极推进区域内新建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筑项目、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建设用地的,应当根据规划建设要求,将装配式建筑相关指标要求在土地划拨批准文件或协议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
对采用装配式建筑达到第四条相关具体控制指标要求的项目或建筑单体,给予不超过相对应地面以上规划总建筑面积2%的奖励,奖励面积部分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且成品住房交付的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商品房项目,可在其基础施工完成、装配预制部品部件进场并开始安装时提前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制部品部件投资计入工程建设总投资额,纳入进度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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