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365讯 备受瞩目的安硕信息投资者起诉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8月初进行首次庭前证据交换,即将进入庭审程序。
曾经“牛皮吹破天”的股王面临巨额索赔,目前安硕信息已经收到9个批次的投资者索赔诉讼,至少包括80人的索赔案件,累计标的约为1800万元。
在庭前环节上,安硕信息代理律师提出两点异议:一是表现出对于证监会处罚决定的不认可,对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存在“混淆”等评价;二是表示投资者应该去找当时写报告的东方证券研究员浦俊懿、郑奇威索赔,投资者的损失与两人作出的信息误导也有很大的关系,两人应与安硕信息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东方证券及其两位研究员是否具有连带赔偿责任,成为安硕信息案的一大焦点。
2015年12月,时任东方证券研究所计算机行业首席分析师浦俊懿、研究员郑奇威因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8条第2款规定,分别被处以20万元罚款和15万元罚款。两人在未经东方证券内控部门审批、复核的情况下,使用诱导性和夸大性的语言文字编写邮件,向128家基金、券商、私募等机构的1279人员累计发送邮件1.1万余封,传播安硕信息开展互联网金融服务业务和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情况。
东方证券是否担责须监管定性,证监会没有定东方证券在其中的责任,研究员的连带赔偿需要法院的判决。但安硕信息变为“妖股”,相关券商研究人员在其中的推波助澜不容忽视。正像本案律师认为的,“安硕信息及东方证券时任相关研究员、分析师的行为对投资者造成了很大的误导,甚至其相关行为并非仅仅虚假陈述或信息误导,有很大的联合操纵市场的嫌疑”。
多年来,券商奇葩研报不断,“标题党”盛行,在研究报告发布过程中存在审慎性不足、标题过度夸大、内容具有误导性、质量控制不到位等合规风险。
去年证监会通报,个别券商首席经济学家通过微信号发布的文章,标题具有明显的夸大、诱导性,与报告内容的逻辑关联性不强。近期,方大碳素被市场各方誉为“宇宙总龙头”,某券商分析师近日在一份针对方大炭素的研报中表示,方大炭素年化盈利已达70亿元。
受排名考核压力以及分仓佣金制度因素影响,分析师的投研能力逐渐遭到异化,玩弄文字、追逐热点的操作取代了基础的调研工作,令“奇葩”和乌龙的研究报告频频出现。安硕信息成“妖”,是众多市场主体共同参与、推波助澜的结果,并非券商研究员的一己之力。各市场主体都有不同程度的责任,警示市场主体需各自归位尽责。
安硕信息案,给上市公司伪市值管理敲响了警钟。集市场操纵、内幕交易、误导性陈述、限售股减持以及内外勾结于一身的伪市值管理,虽然让违法违规者暂时得到暴利,但只是得逞于一时。
受制于《证券法》上限,安硕信息仅被罚款60万元,但投资者的索赔诉讼将让上市公司焦头烂额。1800万元的索赔仅是开头,后续仍会有众多投资者加入索赔行列。安硕信息在近期发布了2017年上半年业绩预告,预计上半年亏损300万元~750万元之间,原因之一即是部分客户对公司的业务能力产生一定疑虑,合同签订、销售回款因此拖延,对项目执行效率有所影响。可以说,在牛皮吹破、诉讼缠身后,上市公司形象严重受损。
安硕信息案,也给公私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抱团取暖、集中持股策略敲响了警钟。部分基金管理公司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5月期间大量买入安硕信息,累计共有221只公募基金持有最高达1808.21万股,占安硕信息流通股的74.84%。也就是说安硕信息接近四分之三的股份被机构控盘,而机构投资者中绝大部分为公募基金。
时至今日,公募基金的集中持股策略也没有明显改观。在刚刚公布的基金二季报中,前十大重仓股占基金资产净值比超过80%的基金多达15只,越来越多的基金经理将资金配置在少数个股上,基金极度集中的持股策略暗藏风险。
安硕信息案也给热衷于追逐热点、妖股的投资者上了一课。在安硕信息持续性误导下,大量不知情的投资者大胆涌入,高价购买,最后高位站岗,成为接盘者。特力A、全通教育、张家港行等妖股,最后无不是一地鸡毛,让投资者损失惨重。
安硕信息被告上法庭,对上市公司、券商及研究员、公募基金、普通投资者等多方市场主体都具有警示意义。只有各市场主体归位尽责,买者自负、卖者有责,才能真正改善资本市场生态,建立市场化的运行机制。(原标题:朱邦凌:安硕信息案警示市场主体归位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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