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还没到月底,比特币又暴涨130%,而8月21日另外一大数字加密货币,bitcoin-cash的交易量已经超过了比特币。今年以来,比特币和其它数字加密货币过山车般的行情常常占据各大财经媒体的头条。数字加密币的热潮流,不仅让不少投机资本血脉贲张,不少普通投资者也跃跃欲试。作为投资策略的专业人士,我们也时常遇到客户的相关问题,尤感需要认真厘清数字交易币性质,特点以及投资风险。
首先需要了解一下传统货币与数字加密货币间的关系。在信用货币体系下,传统货币是央行-银行体系下透过信用扩张方式创造的,因此我们在支付货币时移转的是对央行或银行的债权,货币是作为债权记录的载体,因此这载体必须值得信赖、不易伪造且方便交付流通,由央行签署发行,作为一种法律凭证。而数字加密货币是一种去中心化的虚拟货币,并不需要中央监管机构的介入。透过数学上的非对称加密实现了去信任化,数字加密货币使得货币所有权转移的过程中无需中介介入。
这里不得不简单了解一下数字加密货币的技术依托—区块链。区块链本质上是一串使用密码学方法相关系产生的数据块。数字加密货币点对点网络将所有的交易历史都存储在“区块链”中,所以区块链可以看作记录着加密货币交易的账本。区块链是一群分散的客户端节点,并由所有参与者组成的分布式数据库,是对所有加密货币交易历史的记录。以该技术为基础的数字加密货币问世,以比特币为代表,可以被看作一个具有吸引力的支付手段,它不仅提高了支付的速度和安全性,也降低了交易成本。
影响数字加密货币定价的风险因素
从2009年比特币诞生以来,全球各央行及金融监管机构对比特币和其他虚拟货币的具体属性表态各异,各国对数字加密货币的定性仍然存在分歧。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宣布比特币在中国政府监管范畴内,将不被视为有效的交易结算工具,因为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非真正意义的货币”,将其定义为特定的虚拟商品,抱持相似观点的还有: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将比特币定义为大宗商品,美国国内税收署认定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为“财产”而非“货币”;挪威、瑞典视比特币为商品资产,正研拟课证资本利得税。而俄罗斯、泰国则在国内缺乏相关法规的情况下,禁用比特币或其他虚拟货币。
从货币的本质上看,数字加密货币是否满足现代信用货币的要求。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加密货币,虽然达到了货币的可信、安全等流通问题,并控制了货币总量—大多数数字加密货币的供应增长按照其设计都会逐步递减(比特币的供应总量就是会按几何级数递减,并且其供应上限为2100万枚),但在货币总量固定的情况下,数字加密货币失去了现行央行通过增减货币总量来对宏观经济实行调控的功能。而货币政策是大多数国家调节本国经济的重要手段,只要国家信用为基础的货币体系还在,数字加密货币就无法成为一国的本位币,更多是一种商品资产,至少在信用货币的体系下是如此。
虽然数字加密货币作为商品资产的投资回报震撼人心,但必须看到数字加密货币仍处于萌芽期,尚难断定他们到底是会在全球范围内广为接受,还是会最终淹没在历史长河中。今年八月份又有机构向美国证监会递交发行比特币ETF申请,在此之前曾有两间机构分别向美国证监会递交过比特币ETF的上市计划遭到拒绝,理由是作为一种交易货币,比特币没有受到任何管制,容易出现被操控或欺诈行为,投资者难以得到保障。比特币市场合法化的进程中,波动率不断加剧,其历次回撤经历反映出数字加密货币高度投机的特性,其最大回撤发生在2015年,幅度高达72.75%,这昭示了加密电子货币高度波动的特点。
数字加密货币市场仍处于监管缺位的状态,发生过多起黑客攻击交易所的事件;2009年比特币问世以来,已经有三分之一的比特币交易所发生过黑客入侵事件。监管缺位和交易的匿名性意味着黑客入侵事件通常无解,而投资者的资金只能打水漂。监管层已经开始向数字加密货币市场施压,未来市场可能受到更多约束,合规的要求有可能变得更加严格,今后披露的要求会更高。
数字加密货币的价格由供需规律决定
每种数字加密货币都有特定用途,若想配置数字加密货币以多元化投资组合,则必须选择那些在各类产业中有特定用途的数字加密货币。比如,比特币和以太坊能够分别解决电子支付和移动应用领域中的各类问题。以太坊是一种开源、有智能合约功能的公共区块链平台。通过其专用的加密货币以太币,提供去中心化的虚拟机来处理点对点的合约。而以太坊所服务的智能合约,是存储在区块链上的程序,由各节点运行,需要运行程序的人支付手续费给节点的矿工或权益人。
那些向企业提供真实价值的数字加密货币可能具备主要企业的支持,或者有望参与到未来的前沿项目。价值定位可以帮助指明数字加密货币可以提供哪些机会,不过在起步阶段,配置多种数字加密货币的投资策略可能才是上策。
除了投资于数字加密货币外,其背后的区块链技术的产业链正逐渐成型,这其中存在大量推广“区块链”应用的项目,从底层的区块链生态架构、逻辑框架与算法模式(如挖矿项目涉及的矿池提供、算力出租及矿机出售等),到应用层面开发解决用户实际需求的区块链应用(如数字加密货币钱包、证明公证、资产交易等),这对数字加密货币技术相关企业构成利好,也可能带来新的投资机会。
数字加密货币可以被视作另类资产的一个子类别。虽然此项另类投资有望带来针对风险溢价的高回报,但也必须理解期间包含的风险。其中包括高度的投机性、波动率以及低流动性和监管缺位。比如各国对比特币监管的政策变化、因为无法达成共识造成的分叉、共识机制可能被破解等风险。这些风险决定了数字加密货币投资从长线来看依然是一种高风险投资。(原标题:王昕杰:数字加密货币投资是危险而刺激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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