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无节制、大面积、快节奏的投放,所延伸出来的众多乱象,正在将共享单车拖入一条不规则的轨道之中,本来是对资源最大程度利用的产物,反而成为造成浪费资源的最大隐患。
问题是,众多城市对共享单车推出“禁投令”,难以遏制单车企业“跑马圈地”,以数量占据市场的方式和弊端。共享单车作为对资源最大程度利用的产物,没有实现其“共享”价值的最大化、最优化,反而成为造成浪费资源的最大隐患。原因是单车投放公司只追求企业的估值,谁的单车投放量大,谁的市场估值就高,谁就能获得更多社会资本的青睐,这就造成了单车公司不管城市容纳量是多大,不管共享单车利用效率,不管百姓的怨言和城管清拖车辆有多少,只是一个劲地向城市中大量投入,而公司之间的盲目攀比与恶性竞争,也在无限度地放大着单车的投放量。“禁投令”作为一种行政手段,对单车企业投放单车在时间上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却没有对城市单车容纳划出一个科学投放量的界线与限制,时间一长,那些隐藏在单车企业背后的资本力量会再一次蠢蠢欲动,这种“停一停、息一息”,很大程度上预示着新一轮单车投放还会再次出现恶性反弹,甚至于导致单车企业向二三线城市转移战线,再一次掀起单车投放恶性竞争的新浪潮。
在公共治理的语境之中,政府对共享单车企业中出现的盲目投放弊端,在应对上是缺乏应有的监管与制度安排跟进的,因为面对这种突如其来的新生事物且暴发性增加,显然在监管的适应能力上显然是“慢一拍”的,就在这个适应过程中,单车出现的种种问题让监管者无所适从,一边是车辆在大幅度投放和闲置,共享单车企业对车辆投放与利用及损坏状况越来越严重讳莫如深;另一边是各企业搞投放竞赛,抢占公共空间,市民投诉激增,使城市公共交通无秩序性加剧。面对公众对共享单车所产生的愤怒与怨言的集中暴发,政府部门能够拿得出手的治理举措,只能是在数量上对共享单车实施限制,众多城市对共享单车推出“禁投令”,更多时候不能体现出“治理有方”,而是一种迫不得已的权宜之计,暂时把共享单车投放量压一压,以缓解公众对共享单车给社会交通秩序带来的负面影响,而这种不从监管制度上寻求突破的治理之策,对整个城市单车管理真正能够起到的效果是非常有限和局限的。
事实上,城市管理者对共享单车这种新生事物的监管置后,本无可厚非,可问题是人们在适应共享单车时,城市交通管理不适应,城市居民不适应,就连城市管理者也未能例外。有视频播放某地城管人员将清拖的共享单车一辆辆举起砸向低洼处,丝毫感觉不到这是凝聚着各种资源和人类劳动的产品,仿佛不过是在扔一块块大石头而已。用于共享的单车却导致了“恶”的释放。正像50年前的美国社会生态学家加勒特·哈丁提出的那样,在一个所有人都认为共享资源可以自由支配的社会里,人们都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结果所有人的利益都会受到损害,共享自由将给所有人带来毁灭。今天共享单车出现种种“共享的悲剧”的场景,恰恰验证了哈丁的观点。(原标题:闻一言:共享单车禁投令可治标但是难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