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365讯 (十四)加强城市地质灾害监测与共防共治。将地质灾害纳入城市防灾减灾体系,予以重视和加强。保证财政投入,强化对活动断裂带、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和地裂缝、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调查监测。推动国土、测绘、水利、规划、建设等部门监测网络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构建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资源共享,定期发布城市地质灾害监测报告。统筹各项规划和资金,加快推进重点地质灾害防治。
(十五)健全地下水污染和土地质量监测体系。加强对垃圾填埋场周边土地和地下水的质量调查和监测,强化对工业用地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管控。
六、加强城市地质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
(十六)加强示范引领。结合新城新区的选址规划、城市更新改造和重大工程建设,兼顾重大科技项目示范工程部署,由中国地质调查局与地方政府以合作形式,开展示范城市地质调查。力争到2020年,总结形成一套城市地质调查理论、技术、方法和标准体系,探索创新一批地下空间及地质资源产业化开发利用的示范工程和技术产业模式,推动建设一批城市地下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编制出台一批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改革创新地质资料汇交与服务机制,提出地质工作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深度融合的制度体系和改革建议。国土资源部加大对示范城市的技术力量、改革政策和项目资金的支持力度,结合开展城镇工矿低效用地再开发、人地挂钩等国土资源管理改革,加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土地整治、矿山环境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等专项资金的投入。
(十七)加强统筹协调。各地要根据本意见,报请地方政府建立协调机制,制定专门工作方案,研究出台配套政策,保障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投入,推进城市地质工作任务落实。做好城市地质调查工作与国土资源日常管理工作的有机衔接,将城市地质工作的有关要求,依法纳入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和矿业权出让合同,落实相关建设开发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加快建立城市地质和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相关资料信息汇交共享机制和地下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并纳入国土资源管理主流程,与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出让、监测监督、执法监察等管理环节有机衔接,推动形成数据驱动型地下空间资源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城市地质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制度,促进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
(十八)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利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探索构建“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城市地质和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新机制。
(十九)发挥地勘队伍专业优势。将城市地质工作与地勘单位转型发展有机结合,引导地勘单位按照市场规则,积极参与城市地质工作。鼓励相关专业技术单位、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咨询机构等共同参与城市地质和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