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后上大学已经不是稀罕事。今年北京大学录取的3000多名新生中,就有340名属于00后,最小的不过14岁。不同的是,张易文从未参加过义务教育,而是在父亲开设的培训学校读书。
父亲张民弢对张易文寄予了很大希望,她希望女儿3年以后能报考研究生,可以的话,还希望她继续读到博士。按照这种速度,如果一切顺利,张易文有望在20岁时拿到博士学位。
父亲望女成凤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不管是对孩子成才有更急迫的期待,还是对现行教育制度不满,她把女儿培养成“神童”的过程都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义务教育的特点就在于它的强制性、公益性、普及性。任何人都不能违反。今年2月,教育部发布通知,要求高度关注接受“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教育的学生,“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就在不久前,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也再度重申,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义务教育。
让幼学之年的女童接受高等教育还违背了儿童成长规律。之所以适龄儿童必须接受义务教育,不仅仅因为这是法律规定,具有强制性,还因为义务教育所设计的学制,符合儿童生长规律和教育规律。一个人的成长,除了知识教育,更重要的还有人格教育、生命教育、生活教育、心理教育等等,这些都需要时间来沉淀,都急不得。
任何拔苗助长的行为都是一种极其不负责任的表现,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初衷。这也就是为什么屡屡有人以减轻学生负担、早出人才为由提出缩短学制的建议最终都没有被采纳,甚至被认为是不懂教育的表现。
中国古代曾有过专门针对儿童设置的“童子科”考试,但之后屡兴屡废,直到南宋时被彻底终止,就是社会对童子试拔苗助长的负面作用有清醒的认识。正像南宋李伯玉所说的:“人材贵乎善养,不贵速成,请罢童子科,息奔竞,以保幼稚良心。”
10岁儿童,不能接受正常义务教育,被父亲“绑架”到自家培训机构里,考进了大专。这不是在培养“天才”,而是拔苗助长,践踏法律。(原标题:我们真的需要10岁的大学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