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365讯 新华社13日消息,根据贵州省《关于做好村庄规划加强农民建房和宅基地管理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意见》,贵州省将在2018年底前编制完成以行政村为单位的村庄规划,覆盖30户以上农村居民点。村庄规划要对村域范围内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进行科学合理安排,统筹道路等各类设施布局,实现山水、田园、林地和村庄有机融合。
同时,五千亩以上坝区、国家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村土地利用规划和其他区域村土地利用允许建设区划定也将在2018年底编制完成。 村土地利用规划须统筹考虑地质灾害避让,妥善处理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与土地利用关系。
此外,贵州还将通过“五个一律”严格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和宅基地审批管理:不符合村庄规划和村土地利用规划的,一律不得批准;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的,一律不得批准;不符合“一户一宅”或用地限额规定的,一律不得批准;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一律不得批准;申请另址新建住房不签订旧宅基地退出协议的,一律不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