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365讯 新华社13日消息,陕西省人民政府日前公布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将从9月30日起正式实施。意见中称,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按照“先照后证”的简化程序执行,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在辖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设立许可。在民政部门登记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依法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同时,也会采取开展PPP项目示范、全面清理申办养老机构不合理前置审批事项等方式,引导境内外、省内外的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
在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方面,陕西省要求各市、县(区)要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开展居家养老和日间照料服务留足空间。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为骨干力量的为老服务模式,提升多元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支持各地建设农村幸福院等自助式、互助式养老服务设施,逐步建立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补贴机制。与此同时,通过政府补贴、产业引导和业主众筹等方式,陕西省将加快推进老旧居住小区和老年人家庭的无障碍设施改造,支持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
此外,陕西省还要求医疗机构特别是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要开设老年病科、老年病门诊,并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合作共建、业务协作,开通转诊、接诊绿色通道。到2020年,护理型床位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