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吏,这是李自成身上最醒目的标签之一。早在2009年,李自成作为湖南省19名优秀县委书记代表之一,被提拔为副厅级,是当时怀化唯一的一名副厅级县委书记。这从侧面说明,李自成当年很优秀,政绩可圈可点。而从他自称“想搞大项目、大活动,产生大影响……”也能说明此人是一名有追求、想干事也期望干成事的官员。
可就是这名所谓的能吏,却大肆敛财,变着花样受贿,谁的钱都收。有个细节是,李自成在溆浦县任县委书记期间,通过用人权,在组成“小圈子”的同时想方设法捞钱,当地一名乡党委书记为获提拔,借钱行贿,李自成照收不误。借钱行贿,让人浮想联翩,或可感受到两个信息,其一,当地经济不够发达,官员不够富裕;其二,在这种地方为官,身为一把手的李自成更应该兢兢业业,而他却勤“捞”致富,岂不讽刺?
“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无需为李自成的落马而惋惜,更不必心生同情。事实上,能吏易腐早为人知,更应该追问的是,能吏为何易腐?
剖析李自成的贪腐经历,颇值得深思。从工程建设,到土地出让,从企业经营,到干部调整提拔……几乎方方面面,凡有李自成可插手之处,都是他敛财之处。问题出在哪里?与其权力过大且未受到足够制约有关。
以干部调整为例。李自成在关键部门都安插上自己的心腹,很少遇到阻力,大都可以一逞所愿。即便有不同声音,也形成不了足够制衡。比如,李自成推荐张某丁担任溆浦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时任县长认为张某丁年龄大,不支持张某丁担任政府办主任,但经过一番运作,张某丁后被任命为溆浦县民政局局长。张某丁能在关键部门任职,李自成的能量起到关键作用。
众所周知,与能吏形成“标配”的,往往是胆子大、有魄力、敢作敢为。在为老百姓谋利益时有魄力,值得激赏,但在贪腐上有“魄力”,显然不是好事。一定程度上说,“能吏”越胆大,就越敢收钱,所造成的危害也越大。据报道,李自成在被提拔为副厅级时信誓旦旦地称,县委书记要敢作敢为、开明清廉、守住底线。然而,李自成的“敢作敢为”用错了地方。
十八大以来,被打落的“老虎”中,有不少能吏,有的颇有政绩,但照样被查处。这足以说明,为官者,不可能因过去有政绩,就享受法外开恩;更说明,为官者,既要当能吏,更要当廉吏。保持廉洁的能力,才是公众期待看到的。
“每一个当权者都容易滥用权力;他一直这样做,直到他碰到障碍为止。”何谓障碍?可以用“监督”二字概括。对不作为的官员不能容忍,对乱作为的官员更不能容忍,而对那些乱作为的能吏呢?同样不能容忍。破除“能吏易腐”困局,并无良策,只能靠强化监督。(原标题:能吏的“魄力”为何被用到贪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