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东方日报报道,香港交易所于去年初公布三年战略计划时提出的“新股通”概念,即让内地与香港两地市场的投资者可以申购对方市场发行的新股。市场消息透露,港府及监管机构等初期对“新股通”反应一般,直至去年秋天港交所与沙特阿美高层会面后,了解“新股通”可对沙特阿美来港上市起一定作用后,态度始转趋积极。
新股通”其实是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的延伸,将现有的股票通模式从二级市场延伸到一级市场,具体可分为“内投外”(允许内地投资者认购香港新股)或“外投内”(允许国际投资者从香港认购内地新股)。
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曾在网志中表示,“新股通”的“内投外”在香港应该不存在法律障碍,只需中国证监会许可,又认为这不是不可逾越的监管障碍。因为目前的沪港通监管规则已包含香港已上市公司对内地投资者增发新股的条款,而认购公司增发的股票与首次上市发行的股票没有本质区别。因此只要内地监管机构再向前一步,“新股通”的南向交易便畅通!至于“外投内”在内地更没有法律障碍,因为这些公司在内地上市,受内地监管,在香港如仅对专业投资者开放更没有重大监管考虑。李小加认为若有“新股通”,可吸引外企来港上市,以捕捉大量内地投资者参与的机会。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