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政府表示,将继续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的变化情况,不排除在有需要时进一步采取其他合适的措施。
有关调整按揭成数的规定自2017年5月5日生效,但不适用于5月4日或以前已向银行提交而银行尚在审批的楼宇按揭贷款(包括期楼贷款)申请。
为遏抑炽热的投资行为,澳门特区政府决定对澳门居民首次置业以外的住宅物业及期楼按揭成数采取调整措施,澳门居民非首次置业以及非澳门居民置业在原按揭成数的基础上收紧10%至20%不等,首次置业的澳门居民将不受影响。
澳门政府强调,此次楼市“加辣”,澳门居民首次置业将不受影响,银行将继续沿用新措施正式生效前的按揭成数,办理澳门居民首次购买住宅楼宇的按揭贷款申请。这里的所谓首次置业,即贷款申请人并没有拥有居住用途的澳门不动产50%或以上的所有权,但不包括透过继承或赠予而取得者。贷款申请人须向银行递交由财政局发出的“豁免财产移转印花税通知书” 及银行所需的其他补充资料,以证明其符合采用首次置业按揭成数的资格。
据周四(5月4日)澳门统计局公布的住宅楼价指数显示,2017年第1季的整体住宅楼价指数为244.0,按季上升4.7%,按年升20%。其中现货住宅指数为248.7,按季上升5.1%,按年上升18.4%。期楼指数(233.3)按季上升1.7%,较2016年第4季的升幅(+10.7%)放缓,按年上升34.2%。
具体来看,非首次置业的澳门居民所购物业价值在澳门元330万或以下的,按揭成数上限由原来的90%收紧至70%;物业价值在澳门元330万至600万元的,按揭成数上限由原来的70%收紧至60%;物业价值在澳门元600万至800万元的,按揭成数上限由原来的60%收紧至50%;物业价值在澳门元800万元以上,按揭成数上限由原来的50%收紧至40%。
非澳门居民所购物业价值在澳门元330万或以下的,按揭成数上限由原来的70%收紧至60%;物业价值在澳门元330万至600万元的,按揭成数上限由原来的60%收紧至50%;物业价值在澳门元600万至800万元的,按揭成数上限由原来的50%收紧至40%;物业价值在澳门元800万元以上,按揭成数上限由原来的40%收紧至30%。
非首次置业的澳门居民所购未落成住宅物业(期楼),物业价值在澳门元600万或以下的,按揭成数上限由原来的70%收紧至60%;物业价值在澳门元600万至800万元,按揭成数上限由原来的60%收紧至50%;物业价值在澳门元800万元以上,按揭成数上限由原来的50%收紧至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