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聆讯资料,2018年6月,公司分别与Agios及Blueprint订立独家许可及合作协议,在大中华地区开发及商业化四种分子靶向化合物,并向其支付许可费。其中,与Agios合作的ivosidenib(CS3010、AG-120)处于剂量扩增Ib/Ⅱ临床试验期,而与Blueprint合作的三种化合物在中国的发展进程还处于临床研究(IND)申请阶段。以下为公司候选药物情况:
梳理了基石药业的基本情况,经营期限、招股前投资、营运资本和市值这五项似乎都可以满足要求。
有争议的地方或许在于研发外包所获候选产品是否能满足“拥有至少一支核心产品、且已经通过概念阶段”。
港交所对上市规则的修订中,并没有明文规定核心产品研发是否可以外包。如果基石药业能够被放行,则意味着研发外包的模式获得了港交所的认可。
果真如此,那这是一个相当重要的信号,这或许意味着打开了一条参照新规“量身定制”的通道。
对比新政的五项标准,如果有大资本加持,招股前投资、营运资本和市值都不难满足,经营期限,数日子即可,真正门槛比较高的实际上是“核心产品”。而一旦外包模式获得认可,这意味着定制包装的难度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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