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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4月评价结果出炉 70家券商有243条负面行为

2017-05-12 08:37  来源:国际金融报 作者:石卓玉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国际金融报

  本月共有100家主办券商参与评价,其中,37家主办券商评价点值在90(含)点以上,占比38.54%(3月37.50%);39家主办券商评价点值在80(含)-90点之间,占比40.63%(3月42.71%);17家主办券商评价点值在70(含)-80点,占比17.70%(3月13.54%);3家主办券商评价点值在70以下,占比3.13%(3月6.25%)。

  评价结果显示,本月股转公司共记录负面行为243条,涉及70家主办券商,相较于3月65家主办券商的220条负面行为而言,环比增长10.5%,且波及的券商范围有扩大的趋势。其中,推荐挂牌类51条,占比20.99%;推荐后督导类144条,占比59.26%;交易管理类15条,占比6.17%;综合管理类33条,占比13.58%。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排名前五的主办券商为中信建投证券、招商证券、新时代证券(并列第二)、国泰君安证券、西部证券(并列第四)。与3月相比,只有国泰君安证券一家保持在前五名的列表中,而广州证券、方正证券、上海证券、大同证券四家主办券商已不见踪影。

  从统计结果看,推荐挂牌类负面行为记录数与其业务量比值最高的为国海证券、国金证券、浙商证券、大同证券;挂牌后督导类负面行为记录数与其业务量比值最高的为长城证券;交易管理类负面行为记录数与其业务量比值最高的为华西证券;综合管理类负面行为记录数与其业务量比值最高的为联储证券。

  其中,吃罚单的主办券商负面评分主要由四方面组成:

  一推荐挂牌的负面行为,主要集中通过BPM报送申请挂牌材料无签章、公开转让说明书中信息披露错误等情形;

  二挂牌后督导类负面行为,主要集中在认购对象身份信息前后不一致或不完整,备案材料中部分表述前后不一致,中介机构未就是否存在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与管理情况、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等发表意见,未提交自愿限售认购对象的限售申请,对赌、回购等特殊条款合法合规性存疑,未完整披露公司自挂牌以来历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其他发现的负面督监管事项;

  三交易管理负面行为,主要为做市商前次做市申报撤销或其申报数量经成交后不足1000股的,未在5分钟内重新报价;

  四综和管理负面行为,主要集中在:挂牌时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申请中填写的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与股东大会决议日期不一致、股东大会决议中未列明股票转让方式也未提供相关议案、后续加入做市申请中账户信息错误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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