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道早几年做微商赚他一大笔”,这个已成为现阶段许多人,尤其是才进入微商行业和已经在这个行业步步维艰的人时常发出的感概。翻一翻朋友圈:你看到的不再是每位朋友的生活点滴,而是“用后心得”;你看到的不再是每位朋友的吃喝玩乐,而是“诚心推荐”;你看到的也不再是每位朋友心路历程,而是“我们都在用XX”。
随之而来的就是许多朋友不再频繁更新朋友圈,更有甚者直接关闭朋友圈功能了。
可想而知,你的商品如何还能在朋友圈被广大群众认知和接受?造成如今这个“行业萧条”的原因又是什么?
第一原因:频繁更新商品信息,造成朋友圈被拉黑,被屏蔽。
第二原因:商品的替代性和周期性,注定有些商品不可持续卖出去。
第三原因:微商模式常见为“招代理”模式,这也是最为人所诟病的。
第四原因:鱼目混杂、滥竽充数、以次抵好,让大家的信任度骤减。
基于以上原因,在各大电商试水实体零售后,微商平台也开始走向线下,将实体店开进商场。
北京银座和谐广场新开了一家名为全球时刻的微商实体门店,店内主要销售进口美妆、零食、母婴用品、保健品等。但蹊跷的是,店内商品以展示为主,店主建议顾客添加个人微信并发送微商城链接,劝顾客在网上下单,并拉拢顾客成为下线代理赚取提成。
商品标价较其他渠道并无优势,举例来看,保健品中180粒装的swisse葡萄籽精华标价166元,该商品在swisse京东自营官方旗舰店价格为139元,店内价格贵了19.4%;护肤品方面,125ml的倩碧润肤乳(清爽型)标价321元,该商品在倩碧官网价格为295元,比官网贵8.8%;食品中1Kg的德运全脂成人奶粉标价95元,该商品在天猫超市价格为69元,店内比线上价格贵37.7%。
“卖货”与“拉人”的两部分奖金是店主收益的来源,但当拉人、扩下线顶替销售商品,成为店主们的主要任务时,就很容易与“传销”模式擦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划定:“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属于传销行为。
此前,云集微店、环球捕手等微电商平台,都曾因涉嫌传销而受到行政处罚。国家工商总局也早在2016年7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查处网络传销工作的通知中指出,随着移动互联网、网络购物、跨境电商等网络概念和营销方式的发展,打着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爱心互助”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的屡见不鲜。网络传销活动因其主体和标的虚拟性、行为跨地域性等特点,与传统传销相比更加具有隐蔽性、欺骗性和社会危害性,网络传销案件往往具有蔓延速度快、涉及人员多、波及地域广、涉案金额大等特点,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北京商业经济学会常务副会长赖阳认为,无论是线上商城还是线下实体店,正常的商业模式其核心一定是将销售性价比高的商品作为收益来源,若发展下线获取佣金所占的比重过高,则难逃传销的嫌疑,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及时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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