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贵州南源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在2012年至2016年期间均与汇杰兴邦发生过关联交易,累计交易金额7705.41元。其中2012年交易金额200万元,2013年交易金额2005.5万元,2014年交易金额1831.01万元,2015年交易金额2708.62万元,2016年上半年交易金额960.28万元。
而南源电力对上述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2014年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2015年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也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且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此外,南源电力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2015年至2016年南源电力公司资金存在被汇杰兴邦占用的问题,累计占用金额1026.78万元。其中:2015年占用616.5万元,年末余额192.88万元;2016年占用410.28万元,年末余额77.12万元。
南源电力对上述资金占用行为未履行信息披露,且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罗飞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未能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罗飞作为汇杰兴邦的实际控制人,通过汇杰兴邦间接占用南源电力资金,对上述违法行为,其负有主要责任。
罗飞的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条规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罗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据新三板在线获悉,南源电力于2014年7月8日挂牌新三板,主营电力施工安装工程、电力检修、电力调试、防雷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