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美沃股份公告称,公司股东王敏因涉及违规交易,被股转系统出具监管意见函。
股转系统发现,2017年4月18日,股东王敏在对美沃股份的持股比例变动情况触发权益披露要求后,未按照《非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在法定期间内暂停买卖美沃股份的股票,属于交易违规行为。
公告显示,王敏承诺将认真学习相关监管规则和制度,吸取教训,保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规范股票交易,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同时,美沃股份表示,公司将规范内部治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相关人员对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督促相关股东规范股票交易。
根据公开资料,美沃股份于2016年7月12日在新三板挂牌,以协议方式转让,公司主营眼科裂隙灯、视力检查仪及其他零配件的生产及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