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和2015年新三板公司年报陆续披露时,新三板市场参与者最引以为荣的就是挂牌公司相比A股上市公司具有的收入成长性,新三板公司高成长性可以支撑高估值的观点十分有市场。
新三板挂牌公司在2014年和2015年成长性表现较佳的主要原因既包括挂牌公司收入增长的基数相对较小,新兴行业挂牌公司本身也是处在市场井喷的时期;也包括部分挂牌公司为获取融资和拉高估值,采取放宽信用政策,提前确认收入,延迟确认费用,甚至虚增收入等手段取得的“纸面”收入和利润。
这类挂牌企业近两年看似收入和净利润增长靓丽,但其收入、利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状况有着巨大的背离,高增长主要是依靠从参与定增的股东和银行获得的资金补贴客户换来的。
由于新三板现在融资功能未达预期,这类企业在难以取得外部融资后,今明两年出现业绩下滑,甚至是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巨大,挂牌公司现金流隐患在2016年半年报披露中已经开始陆续暴露。
在分析其他挂牌同行业竞争对手成长性时,新三板董秘们不要首先被竞争对手超高的收入成长性所吓倒,除了分析自身存在的差距外,还要分析竞争对手高成长性的真实性和可持续性。
诸如采取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的行业,收入确认进度完全可以采用少估计总成本和总工作量,夸大已发生成本和已发生工作量的方式调高完工百分比,达到提前确认收入的目的,而新三板挂牌对于采取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审查的严格程度又远逊于IPO。
(IPO审查中对采用完工百分比确认的收入更倾向于工作量法确认完工进度,但需要提供客户等独立外部第三方确认的完工进度表、工作量签证单、阶段验收报告、监理报告等验证性证据)。
其他不采取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的公司,也可以通过放宽信用政策等方式拉高收入。新三板董秘在阅读竞争对手公开信息时,应该对应收账款增长和收入增长不匹配、自然人客户的大额采购、毛利润率水平超高、大客户依赖明显等情况都应该保持高度的关注。
在判断竞争对手是否采取较为激进的确认方式时,需要结合竞争对手重要项目中标时间,项目执行的必要周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应收账款变化、是否存在业绩承诺压力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避免竞争对手披露信息对公司经营策略和战略的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