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称股东李新华向洛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抵押334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8.41%。
据同花顺财经了解,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33,4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3月8日起至2020年3月8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河南省豫南高速投资有限公司与洛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洛银金租【2017】租赁回字第0026号《售后回租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权人为洛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蓝天燃气总资产为31.23亿,归属公司股东净资产为13.72亿;营业收入为19.93亿元,同比减少3.38%;净利润为1.57亿元,同比下降26.39%。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天然气管道输送及销售。公司提供的主要产品为天然气管道输送服务及管道天然气,天然气主要用于居民生活、商业经营、工业生产、燃气发电及燃气汽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