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三板 / 融资 / 创业 动态 / 观点 > 证监会公布最近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的情况

证监会公布最近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的情况

2017-06-26 16:23  来源:犀牛之星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犀牛之星

  6月23日,证监会公布了其最近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的情况,其中包括:2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3宗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

  两家信披违规的公司,其中一家为新三板挂牌公司枫盛阳(430431)。另外一家信披违规的企业为主板上市公司登云股份(002715),并且同时被处罚的3家机构中有2家与它有关。

  其中,登云股份IPO的保荐机构新时代证券就被罚超过3300万元。

  新时代证券被罚超3300万

  枫盛阳,因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其对外提供担保事项、资金占用事项,被罚40万元。同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刘金玲也被罚20万元。

  对于上述信披违规行为,公司的解释是,刘金玲在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公司公章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供担保,以公司名义对外进行借款,借款资金并非供公司使用,且未依法及时告知公司,致使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资金占用事项披露不及时。

  据了解,登云股份在IPO申请文件及上市后披露的定期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证监会对其给予了警告,责令其进行改正,处以60万元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欧洪先、潘炜给予警告,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23名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分别处以5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罚款;同时对欧洪先、潘炜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同时,登云股份IPO的保荐机构新时代证券、法律服务机构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两家机构也同时被处罚。

  证监会认为,新时代证券作为登云股份IPO的保荐机构,在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未发现登云股份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未发现相关公司与登云股份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未发现登云股份存在未有效执行资金内控制度、对外违规借款等不规范运行情形;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违反了《证券法》第11条的规定。

  因此,证监会决定责令新时代证券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1676.96万元,并处以1676.96万元罚款,合计被罚超过3300万元;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程天雄、王玮、郭纪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30万元、15万元的罚款。

  业内:对新三板业务影响有限

  据东财choice数据统计,截至6月23日,其已推荐141家企业挂牌新三板,还有1家公司(爱尔福克)待挂牌、9家公司正在申请挂牌。此次新时代证券被罚,不知会否影响其新三板业务。

  对此,东北证券新三板研究中心总监付立春告诉论坛君,新时代是因为主板公司被罚,因此对已经推荐挂牌和正在督导的企业来说,实际上没有直接的影响,间接影响也很有限。但造成的影响不是说没有。

  付立春解释道,新时代证券被处罚,肯定会对其投行业务造成冲击,例如人员上的安排,可能就没有以前那么充分,对于新三板挂牌以及FA等方面的业务,他们可能也会更加谨慎些,这会影响其这方面业务的扩张。

  “这样也会影响他们公司的形象。从新三板拟挂牌公司的角度来看,可能会考虑他们这个情况,在选择主办券商的时候,把他们放在相对靠后的位置,也不排除挂牌公司会考虑更换主办券商。不过相关影响应该十分有限。”

  对券商违规的处罚趋严

  近两年,监管趋严,对券商的连带处罚越来越严重。2017年以来,仅股转公司对券商开出的罚单就达30份。其中,不少券商是由于其所督导的企业信披违规而被罚。

  就在不久前,华林证券因族兴新材存在IPO重大信息未及时披露等违规问题而被罚,部分推荐业务被暂停三个月,相关项目的持续督导人员也连带被罚。

  据了解,监管层对券商督导不到位开出的罚单,大多数不是很重,对券商开展业务的直接影响比较有限。一般只出具警示函、采取警示措施、责令券商整改并要求其提交书面承诺,部分会进行罚款。像华林证券这样因督导企业信披违规而被暂停开展相关业务,处罚不可谓不重。

  通过分析证监会这两年开出的罚单发现,一般券商因自身经纪业务违规且情节严重的,才会被暂停相关业务。

  资料显示,2015年以来,证监会网站公布的对券商的处罚中,暂停券商相关业务的情况不多:

  2016年1月份,民生证券某营业部原总监理因涉嫌虚构新三板投资基金诈骗投资者,持续时间长、涉及金额大,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民生证券被责令暂停新开证券账户六个月,暂停期间不得新增经纪业务客户。这被称为证监会针对信披违规开出的“史上最严罚单”。

  2015年4月,长城证券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过程中,存在向从事证券交易时间不足半年的客户融资融券、代销伞形信托产品、与P2P平台合作为客户与他人之间的融资活动提供便利等问题,且情节严重,被暂停新开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3个月。

  再往前,2015年11月,中信建投、中国银河证券、申万宏源等三家券商因外部接入具有分账户功能的第三方交易终端软件,未对外部系统接入实施有效管理,后来在自查过程中还向证监会漏报相关信息,被暂停新开证券账户1个月。


阅读了该文章的用户还阅读了

热门关键词

为您推荐

行情
概念
新股
研报
涨停
要闻
产业
国内
国际
专题
美股
港股
外汇
期货
黄金
公募
私募
理财
信托
排行
融资
创业
动态
观点
保险
汽车
房产
P2P
投稿专栏
课堂
热点
视频
战略

栏目导航

股市行情
股票
学股
名家
财经
区块链
网站地图

财经365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经365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鲁ICP备17012268号-3 Copyright 财经36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Copyright © 2017股票入门基础知识财经365版权所有 证券投资咨询许可证号为:ZX0036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