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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家新三板公司资金链断裂:无力支付律师费 董秘长期不在岗位!

2017-07-28 11:05  来源:黄桷树财经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黄桷树财经

  文/素描(微信公众号:黄桷树财经)

  ST泰壹,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

  2017年7月26日,ST泰壹主办券商申万宏源(000166)发布的《关于ST泰壹相关风险的提示性公告》显示,ST泰壹存在“无力偿还或支付相关款项、公司及董事长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年度股东大会未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及公司信披相关人员无法履行职责”等4个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ST泰壹于2016年3月21日在新三板挂牌,主营业务是汽车养护用品的销售。

  财报显示,2014年-2016年,ST泰壹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056.03万元、3637.8211万元、317.0584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0.20万元、-549.557078万元、-986.230668万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ST泰壹的净资产为358.612667万元,货币资金仅为17.9766万元。

  ST泰壹目前已无力支付律师费及董事会秘书的工资。

  《关于ST泰壹相关风险的提示性公告》显示,据ST泰壹相关负责人员介绍,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在重庆办公场地召开,并有律师出席见证。但由于公司无力支付律师费用,无法取得年度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故未在公布《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同时披露相关法律意见书。

  据ST泰壹相关负责人员介绍,董事会秘书张璇因无法从公司取得工资,已长期不在公司任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无法得到有效的执行,申万宏源已多次向ST泰壹强调信息披露义务的重要性,并督促ST泰壹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或安排人员进行信息披露,但许多重大事项均系申万宏湖发现并督促ST泰壹予以披露,ST泰壹因办公地址搬迁等原因亦无法取得相关法律文书或证明文件,导致信息披露存在不及时、不完整等情形。

  更糟糕的是,还有金融机构和投资人向ST泰壹追讨款项。

  《关于ST泰壹相关风险的提示性公告》显示,根据重庆江北人民法院【(2017)渝0105民初1941号】《民事判决书》及【(2017)渝0105执4101号】执行文件,ST泰壹因无力偿还向厦门银行申请的贷款被起诉至法院,因ST泰壹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而缺席判决,厦门银行已申请执行,ST泰壹暂无力履行还款责任。

  ST泰壹为解决“融资纠纷”,与相关投资人签订《融资回报协议书》,约定2017年3月、6月分别按借款比例向投资人归还本次融资款的10%即200万元,之后每季度还20%,至2018年6月全部还清,并向投资人支付年化8%借款利息。但ST泰壹提供的还款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仅偿还了一小部分,由于公司经营起效甚微,暂无力按协议支付相关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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