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力主变更主办券商
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虽然是个没有控制权的第二大股东,在董事会里也还没有自己的代表,但是既然莫、黄夫妇俩把林天庭引入公司投资,也还是希望能带来些改变。
8月15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5位董事全票通过了《关于广州市盛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关于广州市盛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承接主办券商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关于与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说明的议案》和《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下简称:变更主办券商四议案)。并且提请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希望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从而把上述变更主办券商的工作落实展开。
股东会否决董事会决议矛盾凸显
8月31日,按照公司董事会的安排,盛来股份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正式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总共5人,实际上仅有莫丽霞、黄志明和林天庭三人,其他两位路人甲、乙,仅仅是莫、黄二位实控人的传声筒。5位参会代表持有表决权共计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经过莫、黄、林三位股东的充分讨论,最终的投票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在对于变更主办券商四议案的表决中,都是1,583,332股,占比31.67%的股权投出了赞成票,而3,416,668股,占比68.33%的股权投出了弃权票。最终由于弃权票数超过总投票数的2/3,导致四项议案被实质否决。
从公司三大实质股东持有股票数量和股权占比来看,向变更主办券商四议案投出赞成票的并非推动董事会全票通过四议案的莫、黄夫妇俩,而是新进的股东林天庭。反而是莫、黄夫妇俩在投票表决的过程中,都选择了弃权,从而引发了四项议案被否决的结果。
在莫、黄夫妇和林天庭之间是有着明显的意见分歧的,具体是什么矛盾,外人不得而知。按照新三板常见的情况来判断,或许是三大股东构建一致行动关系失败,或许是新股东分权的意见没有得到充分的尊重,又或许是在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重点的意见上产生了不可调和的冲突......不一而足。
这些问题都可能促使实际上掌握着公司董事会,原本积极推动变更主办券商的实际控制人在投票表决的时候“反戈一击”。这一次弃权,而不是否决,既在新股东面前彰显了实控人对公司的控制力,又为相关事项在未来的进展留出了余地。新股东林天庭如何应对?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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