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下降
招股说明书显示,2014年-2016年及2017年上半年,丽岛新材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6.46、5.79、5.66和2.53,应收账款周转率呈逐年不断下降趋势。
截至2017年6月30日,丽岛新材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2.08亿元,占资产总额的23.61%。
丽岛新材根据客户的资信水平采取不同的结算方式,对于长期合作、资信较好客户给予一定的信用期,对于一般客户采取款到发货或收取部分预付款的结算方式。
从与同行可比公司的情况来看,丽岛新材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偏低。丽岛新材解释称,主要是其中扬子新材和巨科新材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所致。
扬子新材招股书显示,其主要采用款到发货或钱货两讫的结算方式,部分信誉良好的长期客户可以依照有关合同约定的条款延期结清贷款,因此应收账款规模较小。
此外,丽岛新材称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1年以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与上市公司华源控股、中科新材较为接近,不存在明显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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